[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4189/2020-00021 | [发文字号] | 太和府发〔2020〕4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载体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太和镇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0-12-15 | [发文时间] | 2020-12-15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管理办法 |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政府投资50万以下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项目承发包行为,源头预防工程发包腐败,推进承包商诚信体系建设,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川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川府发〔2018〕16号)、《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50万元(不含)的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20万元(不含)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相关服务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类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二、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入库单位基本条件
(一)备选承包商申请入库应具备以下条件:
1.自愿入库申请表;
2.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
3.具有企业营业执照以及国家规定的各类别相对应的企业资质证书或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4.具有良好财务状况;
5.具有良好信用,无处于有效期的行政监督部门不良行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重庆、信用合川)上查询信用等级一般及以上企业;
6.近3年内工程业绩证明(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证明、工程验收证明等);
7.拟在太和镇内参与相关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等信息;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所提供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鲜章。
(二)备选承包商在近3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入库:
1.存在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记录的,以及因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引发集访的;
2.因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或其他违法行为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
3.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环境事故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
4.未依法履行承包合同的义务导致项目进度严重滞后、服务质量低劣的被通报的;
5.拒绝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的;
6.其它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合入库情形的。
三、入库类别及资质条件
此次申请进入备选承包商信息库的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工程或专业资质。申请入库单位只能选择以下其中一个工程或专业,如有以下工程或专业多个资质,可一并提供,入库后均可使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除外)。
(一)勘察单位: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
(二)设计单位:建筑、市政公用、公路、水利、土地整治;
(三)造价咨询单位: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地整治;
(四)施工单位: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地整治;
(五)监理单位: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公路、水利、土地整治。
四、申请入库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企业自愿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初审→项目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公示→进库”等程序入库。
(一)自愿申请
申请入库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入库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或有关证明文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近3年企业财务报告;
5.近3年内工程业绩证明(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证明、工程验收证明等);
6.拟在太和镇内参与相关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等信息;
7.入库承诺书;
8.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所提供资料均须加盖本单位鲜章,原件备查。固定办公场所将组织现场核实。以上资料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有不实,一经发现,调整出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并予以公告。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环保建设、水利、农业、国土、财政、市政园林等主管部门分别对提交申请的企业进
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后提交太和镇项目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三)公示
经审核无异议后,将在太和镇政府网站或公众号进行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准许入库。
五、备选承包商库的使用
(一)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向镇项目交易管理领导小组提出备选承包商库使用申请,提交申请表(含工程概况、审批情况、公示价、库类别、资质要求等)、随机抽取公告(拟选承包商库类别、资质要求、发包价款、计划抽取时间、必要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和合同文本等内容。
(二)发放公告。建设单位按照镇项目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随机抽取公告(拟选承包商库类别、资质要求、发包价款、计划抽取时间、必要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和合同文本等内容,在镇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组织抽取。备选承包商的抽取由建设单位组织镇小会议室集中摇号方式现场抽取,镇人大、镇纪委、镇党政办三方监督见证。备选承包商有权现场见证抽取过程,届时不参加现场抽取见证的,不影响抽取结果的确定。备选承包商抽取工作按照随机抽取、滚动排序原则进行,现场摇号抽取3名备选承包商,分别作为第一、第二和第三备选承包商。若第一备选承包商放弃,则按序依次递取第二、第三备选承包商为中选承包商。自愿不参与本次抽取的和已抽中的备选承包商,不再参与本轮其他工程项目抽取,直至所在类别库中备选承包商全部抽取完后,再参与第二轮抽取,以此类推。
(四)确定中选单位。通过抽取确定中选承包商后,建设单位电话通知备选承包商,并报镇项目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备案。抽中的备选承包商须在第3个工作日17:00前领取中选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选通知书视为放弃,由建设单位按序依次递取其他备选承包商为中选承包商。若3者全部放弃,则重新抽取。中选承包商应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同时提交项目管理人员名单。中选承包商原则上应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进场。
六、备选承包商库的监督管理
(一)严格督促履约。对抽中后主动放弃的、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选通知书的,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发现转包、违法分包或出借资质的备选承包商直接清除出库,2年内不得申请入库。
(二)强化库内管理。入库承包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取消入库资格或清除出库,并及时向区级相关主管部门、区发展改革委等通报信息: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项目建设任务;
2.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或其他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而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
3.因欠薪、逾期支付工程款未整改或被有关政府部门通报;
4.偷逃税款,受到税务部门相关行政处罚;
5.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施工中造成公共利益、生态环境等严重破坏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
6.因自身责任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被有关政府部门通报;
7.其他不依法履行承包合同义务或严重违法违规等情形,被有关政府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业务。
(三)加强动态维护。每年6月各主管部门可根据按照建库的程序申请动态更新信息库,有意新入库单位按照发布的公告向主管部门提出补录备选承包商信息库的申请。审核入库的程序与建库时保持一致。
(四)强化监督问责。项目责任部门要加强工程项目交易和建设全过程档案资料管理,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镇纪委要定期不定期的对全镇招标项目进行检查,如发现相关工作人员在建库、随机抽取、运行维护管理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若上级部门另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太和镇政府投资非必须招标工程备选承包商信
息库建库公告
2.太和镇政府投资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备选承包
商库入库申请表
3.太和镇政府投资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备选承包
商库入库承诺书
4.太和镇政府投资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备选承包
商库用库申请表
5.太和镇政府投资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备选承包
商随机抽取公告
6.太和镇政府投资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备选承包
商随机抽取中选通知书
7.太和镇政府投资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备选承包
商随机抽取中选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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