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69205/2022-0016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三庙镇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2-07-01 | [发文时间] | 2022-07-01 |
[标 题]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标准及监督电话 |
一、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
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上述三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需政府在应急救助阶段结束、恢复重建完成之前帮助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含非常住人口)。
二、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按2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救助,救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三、监督举报电话
023-4269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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