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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69205/2022-00168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载体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三庙镇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2-07-01 [发文时间] 2022-07-01
[标 题]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标准及监督电话

一、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

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上述三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需政府在应急救助阶段结束、恢复重建完成之前帮助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含非常住人口)。

二、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按2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救助,救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三、监督举报电话

023-4269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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