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2-07来源:三庙镇
2021年以来,三庙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行政主体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我镇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坚持党委全面领导,政府全力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制定落实法治建设具体举措。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建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2.全面落实经费保障,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强化政治监管,促进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3.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突出问题,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考核和机关干部年度考核,激发干部主动学法热情,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水平,切实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二)注重实践运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1.坚持决策部署依法。把依法行政纳入镇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坚决落实和完善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凡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全部经集体讨论才做出决定,并且在决策过程中主动接受监督指导,听取意见建议,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保障权力规范运行,对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实施以及开展征地拆迁、招商引资、信访案件化解、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合法性把关,确保决策部署依法。
2.推进基层治理用法。推广“四事”工作法,开展“两和”“两化”行动。推动自治、德治、法治协同发展。一是自治议和。以选题协商、点题协商“议和”身边千千事;二是邻里调和。以多元调解,访调衔接,诉调对接“调和”心中千千结;三是院落美化。以大整治、大评比“美化”院落乡村;四是文化润化。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润化”乡风民风。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依法打击违规违法驾驶行为,努力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三)着力常态长效,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1. 落实学法制度。不断完善学法制度、拓宽学法内容、提高学法实效,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2. 树牢法治观念。加大“八五”普法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3. 抓实依法行政。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制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抓实政府信息及规范性文件公开公示,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四)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依法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是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重要抓手,我镇高度重视信访和人民调解工作,始终致力于完善社会治理,依法化解矛盾,坚持把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作为推进法治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一是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由镇长担任大调解中心主任,牵头制定《三庙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制度》、《三庙镇大调解中心“1+N”多元化解工作流程图》、《三庙镇第三方组织参与调解机制》等指导性文件,完善“大调解”中心与调解组织衔接机制建设。二是调解方式多元化。成立大调解中心,打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通道,构建“1+N”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实现由“单一调解”向“多元调解”转变。三是“五老”示范带动。设置“五老”调解室,组建“五老”工作队,吸收50余名党性强、阅历深、威望高的“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老职工)成立1支“五老”队伍,分配到网格中,成为网格“4+X”中“X”的重要力量。推行五老+调解、五老+宣讲、五老+关爱行动,开展巡回调解、普法宣讲、帮扶教育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五老”工作经验丰富、沟通能力强的优势,通过密切的群众关系,及时掌握矛盾信息,第一时间参与化解,就地即时解决矛盾。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及计划
1. 强化依法执政观念。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群众学法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充实关键部门的人员力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行政行为规范,切实转变机关职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2.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坚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畅通完善群众诉求表达的渠道,建立健全依法处理群众信访工作机制,继续抓好民间纠纷转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极端案件的防范化解工作和信访积案、陈年老案等“疑难杂症”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推进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努力把有效的创新做法,完善上升为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3. 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扩大法律宣传覆盖面,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大喇叭、微信公众号、村居务公开微信群、QQ群、LED显示屏、户外广告牌、宣传专栏等平台渠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推进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青少年、退役军人、农民工等人群的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大力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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