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774856013D/2024-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载体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双槐镇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4-02-26 | [发文时间] | 2024-02-26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双槐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重庆市合川区双槐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双槐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我镇有政府机关、财政、农业、文化、社保5个独立核算机构。办事机构共10个,分别是党政办、党群办、经发办、民政和社事办、平安办、规划建设环保办、财政办、应急办、人大办、综合行政执法办;事业单位共7个,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民营经济及产业服务中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47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25.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48.6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111.83万元,主要是合川区华蓥山片区养老服务中心专项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47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666.7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71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5.5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35.36万元,城乡社区卫生支出预算279.05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366.0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9.8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7.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1.5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45.3万元,预备费支出预算88.5万元,其他支出预算18.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111.8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7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110.1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25.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25.64万元,比2023年增加123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5.54万元,比2023年增加1.7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调标、住房公积金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100.1万元,比2023年增加1235.18万元,主要原因是合川区华蓥山片区养老服务中心专项资金增加。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8.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8.67万元,比2023年减少125.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双槐镇龙狮村国有用地构筑物拆迁补偿项目已完成支付,主要用于双槐镇综治中心建设,长梁村、个私协、双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第一批农村公路错车道增设等重点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76.63万元,比上年减少0.79万元,主要原因为我镇按区财政过紧日子要求,缩减人员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0.3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5.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60.3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5.31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100.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娟 联系方式:19122393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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