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三汇府发〔2023〕131号
各村社区,镇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相关规定,经2023年6月20日三汇镇行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对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汇镇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三汇府发〔2020〕242号)等5件镇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的三汇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1.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汇镇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三汇府发〔2020〕242号)
2.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及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的通知(三汇府发〔2019〕187号)
3.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汇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制度的通知(三汇府发〔2017〕256号)
4.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汇镇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三汇府发〔2017〕3号)
5.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镇公租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三汇府发〔2015〕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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