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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719X0/2025-00021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载体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合川区三汇镇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发文时间] 2025-02-07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人民政府

2025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基层治理指挥中心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统筹调度、应急指挥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受理、分析、流转、处置、督办、反馈、考核等工作;负责基层网格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督查、考评、数字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文秘、收发、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2、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负责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纪检、组织、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民主法治、统战、人大和政协联络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科学技术等工作;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惠农资金兑付、内部审计、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社区)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农村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规划建设、交通建设、农村公路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物业管理等工作。

4、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民生服务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劳动就业等工作;负责社会工作、民政、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移民、殡葬管理等工作;负责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负责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等管理工作。

5、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平安法治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国家安全、法制、信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消防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工作;统筹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兵役、民兵等人民武装工作。

镇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

6、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劳动、就业、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劳资纠纷调解、社会保障、优抚救济、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老龄工作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维护等具体事务工作,其他涉及退役军人的相关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依法行使法定行政执法、赋权行政执法、委托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对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助、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及其派驻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乡村振兴、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业科技推广、农机推广、农产品质量服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耕地保护、林业科技推广、林业生产经营、林业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河长制、防汛抗旱、移民后期扶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乡村振兴领域的事务性服务工作;负责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服务企业、联系商会、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产业化基地建设、产业发展项目及发展项目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产业结构调整、新兴产业培育、产业发展信息收集发布、产业发展技术推广应用、产业发展数据监测统计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负责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体生活、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开展实施关爱帮扶等重要内容的事务性服务工作;负责志愿者组织引导、登记注册、嘉许激励,组织辖区志愿者开展活动等事务性服务工作;负责文化娱乐、文化宣传、文化推广、文化遗产、文物保护、电影、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等事务性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城乡建设、自建项目(含农村建设项目、农村综合开发项目)及配套建设、建设统计年报和档案管理、住房及物业、镇容镇貌(含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监测防治、交通建设和道路绿化养护及交通运输等领域的事务性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我镇行政机构合计5个: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我镇事业机构合计5个: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核定编制人数合计91名。其中:行政编制46名,其他事业编制45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97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77.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4减少1446.4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1245.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减少200.7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97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883.1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预算10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8.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48.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4.3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46.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331.10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191.4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6.4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29.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7.2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0.70万元,预备费预算80.55万元,其他支出预算1121.2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减少1446.4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4.4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460.95万元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77.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7.64万元,比2024年减少124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6.52万元,比2024年增加14.4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正常晋级和职务晋升增加人员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731.12万元,比2024年减少1260.2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过紧日子”“三保”要求,在上年项目预算基础上严控新增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0万元,比2024年减少200.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金支出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68.69万元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3.24万元2025年基金收入减少,严格控制地方债务风险,减少依赖基金支出的投资项目,因此基金支出相应缩减以保持预算平衡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5.50万元,比2024年增加17.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4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10.50万元,比2024年减少0.3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镇坚持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与2024持平,主要原因是两辆公车运行维护标准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18.00万元,比2024增加18.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5年计划购入公车一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56.48万元,比上年减少27.38万元,主要原因为伙食补助费及其他各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各项经费均有所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0.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731.1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5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宁一汀  联系方式:023-4242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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