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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6568B/2024-00056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载体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双凤镇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4-07-12 [发文时间] 2024-07-12
[标 题] 关于彭正发等6户农村社员建房使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关于彭正发6户农村社员建房使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各村民委员会:

根据各村社员交来的建房申请,经镇农业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规划和自然资源所人员对各村社员建房逐一进行现场查看,按照《土地管理法》、《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及渝农发〔2020〕11号、合川农委〔2020〕39号文件有关规定,各建房户拟建位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村规划,均属村庄或农村居民点。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彭正发6户农村社员建房使用集体土地463.6平方米,含建设用地240平方米。

二、由双凤镇农业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干部到现场严格按照批准的用地和规划许可内容,确定建房位置、用地面积、层数、高度、地坪标高等逐户打桩定界,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宅基地批准书》,准予动工修建。

三、由各村督促社员户在1年内实施用地,未按期实施用地的,到期后用地自动失效。

四、房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办理农村不动产权证。

附件:双凤镇农村社员建房用地花名册

    


附件

合川区双凤镇农村社员建房用地花名册

序号

地址

户主

家庭成员及姓名

家庭人口

原用地面积

申请用地面积

备注

建设用地

小计

其中原宅基地

建设用地

1

佛山村7组

彭正发

张有碧、彭辛华

3

112.78

90

90

0

改建

2

苑花村4组

陈久伦

陈芳、孙妍汐

3

43.6

73.6

43.6

30

改扩建

3

苑花村3组

罗洪刚

王术珍、罗阳成

3

0

90

0

90

新建

4

苑花村1组

杨定全


1

0

90

0

90

新建

5

喻家村9组

唐科华


1

150.48

90

90

0

改建

6

江北村4组

蒋小玲

唐瑕

2

0

60

0

60

新建

7

江北村4组

唐祖国

唐维靖

2

0

60

0

60

新建

合计8户

15.00

306.86

463.6

223.60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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