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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7050C/2023-00167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社会事务 [载体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钱塘镇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3-11-18 [发文时间] 2023-11-18
[标 题] 家庭消费支出水平超过哪些情形的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一)3年内修建自有住房、按揭或全款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排危、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等唯一住房)或高标准装修住房。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除外;

(二)有非公派出国留学、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阶段缴纳超过低保标准12倍(含)以上学费(每人每年)在民办学校读书的;

(三)近1年内自费出国旅游;

(四)自费购买商业保险,每人每年缴纳保险费用在低保标准12倍(含)以上的;

(五)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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