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钱塘府发〔2023〕7号文件的通知
钱塘府发〔2023〕70号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2023年11月13日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人民政府第十期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征收2023年度场镇生活垃圾处置费的通知》(钱塘府发〔2023〕7号)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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