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钱塘府发〔2023〕56号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2023年7月31日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人民政府第六期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川区钱塘镇人民群众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奖励制度的通知》等5件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5件)
1.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川区钱塘镇人民群众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奖励制度的通知(钱塘府发〔2017〕70号)
2.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钱塘镇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钱塘府发〔2018〕49号)
3.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钱塘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通知(钱塘府发〔2020〕72号)
4.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钱塘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钱塘府发〔2021〕12号)
5.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川区钱塘镇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钱塘府发〔202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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