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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7237B/2021-00005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载体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清平镇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1-09-08 [发文时间] 2021-09-08
[标 题] 合川区创业担保贷

合川区创业担保贷

一、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有两类:一是个人经营。户籍在重庆市内(高校毕业生除外),男性在60周岁以下、女性在55周岁以下(已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人经营,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无不良信用记录,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配偶无其他未清偿贷款,且创业前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离校8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人员。小微企业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生产等项目,属国统字2017213号划分标准,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企业从事经营6个月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纳社会保险等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小微企业。

个人和小微企业经营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淘汰类产业范畴,具体项目参考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营业执照》持有人配偶符合条件的,其配偶可以用该《营业执照》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小型微型企业法定代表人符合个人贷款主体资格的,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贴息、期限及抵押担保

(一)经营的每次最高贴息贷款额度20万元(其中:高校毕业生30万元),经营6个月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30万元,但超过最高贴息贷款额度的部分按照商业贷款利率自行承担利息,并支付市小微担保公司担保费。小微企业以其吸纳符合条件人员按每人20万元的标准计算,每次最高贴息贷款额度300万元。

(二)个人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小微企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个人和小微企业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150BP(人民银行当期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

(三)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借款人可用自有或者亲友的城镇房屋产权证进行抵押,个人贷款也可请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为自己的创业担保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符合免除反担保条件的,可申请无抵质押物和保证人的免除反担保创业担保贷款。

(五)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每三个月贴一次利息,上年12-当年2月、3-5月、6-8月、9-11月的贴息资金分别于3月、6月、9月、12月由财政部门向经办银行拨付,经办银行收到贴息资金后及时拨付借款人账户。

三、创业担保贷款的经办流程

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到户口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镇街社保所申请,经初审合格且相关内容录入信息系统并提交成功后,由申请人及时将申请材料报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区行政服务大厅B区3楼42、43号窗口)复审,对合格的转交承贷银行,由银行信贷员通知申请人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联系电话:42756299               

                                                重庆市合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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