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清平府发〔2023〕41号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经本单位行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决定将《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平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标准的通知》(清平府发〔2020〕4号)和《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平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通知》(清平府发〔2020〕45号)予以废止,即日起不再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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