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6832N/2020-000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载体分类] | 非行政许可(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隆兴镇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0-07-13 | [发文时间] | 2020-07-13 |
[标 题] | 就业扶贫政策知晓 |
1、贫困人员就业培训补助:对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建卡贫困户,按实际培训天数给予100元/人/天的交通食宿补助,低保户和残疾人给予50元/人/天的交通食宿补助。
2、跨区域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对跨区(县)、省(市)务工的农村贫困劳动力,每年给予一次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其他部门已给予此项补贴的除外),限乘坐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和公交长途汽车,凭乘坐城际间往返交通工具票据,按票价据实补贴。
3、一次性求职创业补助:贫困人员在户籍所在县以外区域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按500元/人给予贫困人员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4、一次性创业补助: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含自主创业农民)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按8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
5、区就业局底楼每周三、六都要组织招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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