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6832N/2022-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载体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隆兴镇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2-02-25 | [发文时间] | 2022-02-25 |
[标 题] | 关于2022年隆兴镇开展绿色家庭创建行动的通知 |
隆兴委﹝2022﹞6号
中共重庆市合川区隆兴镇委员会
关于2022年隆兴镇开展绿色家庭创建行动的
通知
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重庆市妇女联合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绿色家庭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妇发〔2020〕14号)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川区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合川府发〔2021〕19号)《关于深化绿色家庭创建行动的通知》(合川妇发〔2022〕28号)文件要求,深化绿色家庭创建行动,2022年全区60%以上的家庭初步达到创建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重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相关要求,结合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开展绿色家庭创建行动,团结带领广大家庭坚持绿色发展,共谋绿色生活,共建美丽家园。
二、组织实施
(一)面向家庭开展绿色生活主题宣传活动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家庭绿色环保意识,营造倡导绿色生活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家庭成员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
1.依托媒体开展绿色生活宣传。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利用全媒体、融媒体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重庆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传播生态环保知识,宣传绿色家庭典型,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家庭,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基层。(镇宣传办牵头,镇人大办、建环办配合)
2.依托村社开展绿色生活宣传。依托村社公共服务设施等, 通过制作展板、发放家庭绿色环保指导手册、播放宣传片、举办科普讲座等方式,面向广大家庭大力宣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环保理念,普及绿色环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知识,宣传绿色家庭创建的重要意义, 引导更多的家庭学习身边典型、争创绿色家庭。(镇宣传办牵头,镇建环办、农业中心、各村(社区)配合)
3.依托学校开展绿色生活宣传。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家校沟通渠道, 向家长传播绿色环保相关知识,引导家长把生态文明教育融入到日常家庭教育中,培养孩子从小树立尊重自然、热爱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发展理念,养成勤劳简朴、低碳环保的良好生活习惯。(镇教管中心牵头,镇中小学校、各村社区配合)
(二)面向家庭开展绿色生活主题实践活动
通过开展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倡导家庭践行绿色生活,让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成为广大家庭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为。
1.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园艺知识培训、绿色生活分享、“绿色小课堂”环保知识讲座、旧物改造、“吃得文明”等绿色实践活动,提高家庭绿色环保意识。形式多样的环保体验和实践活动,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倡导家庭成员身体力行参与生态文明共建,广泛汇聚美丽中国建设的社会正能量。(镇建环办牵头,各村社区配合)
2.开展绿色家庭创建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绿色家庭”“最美阳台”“最美庭院”等创评活动,注重选树一批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绿色家庭典型, 并通过事迹展示、分享交流、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传播家庭典型事迹和环保经验,引导更多的家庭践行绿色生活方式。(镇建环办牵头,宣传办、各村社区配合)
3.开展“美丽家园·三江巾帼行动”实践活动。引导家庭从改变生活和卫生习惯入手,自觉整治房前屋后环境,全面净化绿化美化家居环境。参与村容村貌治理和改厨、改厕、改圈、改庭院、改风貌等村庄清洁美化活动。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引导农村妇女带头崇尚科学文明、抵制封建迷信,倡导移风易俗,倡扬最美家风,以实际行动传播真善美、弘扬正能量,共建共享生态宜居、文明和谐的美丽家园。(镇妇联牵头,建环办、宣传办、农业中心、各村社区配合)
4.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和引导家庭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村社妇联干部、执委、巾帼志愿者、绿色家庭、社会组织等力量,依托线上线下阵地,深入村社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家庭认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争做垃圾分类的践行者、宣传者、推动者。(镇建环办牵头,各村社区配合)
5.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实践活动。发动村(社区)妇联干部、执委,动员百万巾帼志愿者,动员女党员、女干部、热心居民参与绿色生活巾帼志愿服务。深化“美丽家园”“巾帼护河·共建生态家园”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发动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乡村绿化,共筑长江生态屏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巾帼力量。(镇妇联牵头,宣传办、各村社区配合)
三、相关要求
各村(社区)、驻镇单位、机关各科室,要积极动员志愿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参与到绿色家庭创建行动中来,整合社会力量,突出群众性,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为生态文明建设培植丰厚的群众基础、家庭基础和实践基础,全年开展绿色生活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5场,绿色生活主题实践活动不少于5场。按照绿色家庭创建标准,通过命名、授牌等多种方式,表扬鼓励一批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的家庭,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典型家庭激励机制,引导更多的家庭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辖区60%以上的家庭初步达到创建要求。区妇联将采取问卷调查、第三方抽查等形式验收达标情况。请各村(社区)、驻镇单位、机关各科室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图片报镇妇联;10月20日前将台账、自查表及相关佐证资料传镇妇联(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42669015)。
附件:1.合川区城镇绿色家庭创建标准
2.合川区农村绿色家庭创建标准
3.合川区深化绿色家庭行动自查表
4.合川区绿色家庭达标台账
中共重庆市合川区隆兴镇委员会
2022年2月22日
附件1
合川区城镇绿色家庭创建标准
创建内容 |
创建标准 | |
生态文明素养 |
1 |
家庭成员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环境 |
2 |
家庭成员注重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学习生态文明和节能环保知识,了解生态环保热点,关心生态环境状况 | |
3 |
家庭成员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发现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或破坏环境的情况,主动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 |
4 |
家庭成员热心公益,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节能环保公益活动 | |
5 |
家庭成员自觉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家庭风尚 | |
节约能源资源 |
6 |
节约用水,尽可能做到一水多用 |
7 |
节约用电,设定适宜的空调温度,减少各类家用电器待机状态 | |
8 |
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家庭成员相互提醒监督,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外出就餐,没有浪费粮食的现象,自觉使用公筷公勺 | |
9 |
家庭成员了解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常识,能够做到正确分类投放,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 | |
践行绿色消费 |
10 |
购买可循环利用的产品,善于旧物改造和利用 |
11 |
购买和使用获得节能产品或绿色产品认证,并依法加贴能效标识或绿色标识的冰箱、空调、热水器、微波炉等家电产品 | |
12 |
购买和使用获得节水产品或绿色产品认证的坐(蹲)便器、水嘴、淋浴器、花洒、洗衣机等生活用水产品 | |
13 |
购物不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使用可重复利用的环保购物袋 | |
14 |
不购买、食用、使用野生动植物制作的食品和产品 | |
倡导绿色出行 |
15 |
优先选择步行、公共交通、共享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 |
16 |
购车时优先考虑新能源汽车或小排量型汽车 | |
净化生活环境 |
17 |
居家环境整洁,室外无乱挂乱扔、违规搭建和乱堆放杂物等现象 |
18 |
积极在屋内及阳台养绿护绿,美化生活环境 |
(注: 城镇家庭做到以上标准的8—9 条可视为初步达到创建要求)
附件2
合川区农村绿色家庭创建标准
创建内容 |
创建标准 | |
生态文明素养 |
1 |
家庭成员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环境 |
2 |
家庭成员注重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学习生态文明和节能环保知识,了解生态环保热点,关心生态环境状况 | |
3 |
家庭成员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发现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或破坏环境的情况,主动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 |
4 |
家庭成员热心公益,积极参加绿色家庭创建活动 | |
5 |
家庭成员自觉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家庭风尚。积极倡扬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文明新风 | |
节约能源资源 |
6 |
节约用水,尽可能做到一水多用 |
7 |
节约用电,设定适宜的空调温度,减少各类家用电器待机状态 | |
8 |
种养殖时减少使用对环境有害的农药、化肥 | |
9 |
无焚烧秸秆、随意倾倒生活垃圾行为,倡导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减少垃圾产生量 | |
10 |
建沼气池或使用太阳能 | |
鼓励绿色消费 |
11 |
购买和使用获得节能产品或绿色产品认证,并加依法贴能效标识或绿色标识的冰箱、空调、热水器、微波炉等家电产品 |
12 |
购物不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使用可重复利用的环保购物袋 | |
13 |
不购买、食用、使用野生动植物制作的食品和产品 | |
倡导绿色出行 |
14 |
优先选择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
15 |
购车时优先考虑小排量型汽车 | |
净化生活环境 |
16 |
屋内外及庭院整洁有序,无杂物堆放,无异味。家畜家禽圈养,不影响公共环境 |
17 |
完成卫生厕所建设或改造 | |
18 |
积极在房前屋后及庭院种植花草树木 |
(注: 农村家庭做到以上标准的7—8 条可视为初步达到创建要求)
附件3
合川区深化绿色家庭行动自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活动类型 |
活动时间 |
活动地点 |
参加人数 |
活动内容 |
备注 |
绿色生活主题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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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生活主题实践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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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合川区绿色家庭达标台账
村(社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类型 |
辖区家庭数 |
初步达到创建要求家庭数 |
是否建立台账 |
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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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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