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隆兴镇人民政府
2025 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合川区隆兴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合川区隆兴镇人民政府内设 5 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设置 5 个事业单位,分别是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 年年初预算数 3560.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560.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收入较 2024 年减少101.75 万元,主要是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以及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5 年年初预算数 3560.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1010.57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 4.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41.2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69.57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 82.8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 93.15 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 943.05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 385.85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74.05 万元,预备费预算 55.8 万元。支出预算较 2024 年减少 101.75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拨款减少 73.92 万元,项目支出拨款减少 27.83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560.8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560.8 万元,比 2024 年增加74.5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71.54 万元,比 2024 年减少 73.92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等自然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2189.25 万元,比 2024年增加 148.42 万元,主要原因是特困、民政、村社干部等人员待遇调标的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村级运转、特困民政等人员补助、市政清扫保洁、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重庆市合川区隆兴镇人民政府 2025 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 2024 年减少 176.26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 年“三公”经费预算 25.8 万元,比 2024 年增加10.8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 2024年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 2 万元,比 2024 年减少 6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 万元,与 2024 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 16.8 万元,比 2024 年增加 16.8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5 年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25.69 万元,比上年减少 30.22 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8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6.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16.8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6.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 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189.25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 2024 年 12 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执勤执法用车 1 辆。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勤执法用车 1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唐艳萍 联系方式:023-42668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