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7-22来源:龙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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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盘活村集体闲置冷链资产,发展本地农产品仓储保鲜产业,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龙市镇海慧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现就村内1号冷库(145㎡/个)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合作社、经营企业报名洽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冷库基本概况
1. 地理位置:龙市镇海慧村35社,道路畅通,大型货车可自由进出、装卸货。
2. 库体规格:冻库面积145㎡(14.5*10),高度为4.5米,保温墙体完好,制冷机组配套齐全,可按需调控温度(8至-20℃),支持低温冷冻、中温冷藏、保鲜恒温多模式存储。
3. 配套设施:水电配套、管理用房,制冷设备、库门等均完好,可直接投入运营;场地围挡、摄像头齐全,安防条件完善。
4. 适用存储品类:果蔬保鲜、肉类、水产、速冻食品、中药材、预制农产品等合规冷链货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危险品。
二、租赁对象要求
1. 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或正规注册农业合作社、食品经营企业、商贸公司。
2. 经营信誉良好,无失信、违法经营记录,具备冷链仓储运营资金实力;有农产品冷链经营经验者优先洽谈。
3. 承租后合规经营,主动配合村集体安全生产,不得从事违规违法经营活动。
三、租赁核心条款
1. 租赁期限:租期1—5年灵活协商,长期承租可给予租金优惠,合同一年一签或多年连签均可面谈。
2. 租金标准:租金5万元/年,不含水电费、设备日常维保、人工、运营税费等费用;水电按表计量,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 缴费方式:租金先付后用,按年度一次性缴纳;签订租赁合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面议),租期届满,冷库主体、设备无人为损坏、无欠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4. 使用约束
(1)不得擅自改动冷库墙体、制冷机组、电路等主体设施;如需加装设备、小幅改造,须书面征得村委会同意。
(2)禁止整体转租、分租第三方,确需合作经营需提前报备并经甲方许可。
(3)租赁期内冷库日常清洁、机组常规保养、消防安全、货物损耗全部由承租方负责。
四、报名及实地看房
1. 看房咨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可前往海慧村村委会现场登记,由工作人员带领实地查看冷库,了解设备、场地详情。
2. 所需资料
个人承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合作社承租: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相关资质材料。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印
联系电话:13883453525
办公地址:龙市镇海慧村村民委员会
五、其他说明
1. 本次招租采用面谈择优方式,同等报价下,本地农产品经营主体、长期承租客户优先合作。
2. 冷库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现场查验设备、场地后签署确认,进场后日常损耗、故障维修由承租方承担。
3. 有意向者请尽快联系登记,招租期间若达成合意,即刻签订租赁合同,冷库可即时交付使用。
4.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龙市镇海慧村村民委员会所有。
龙市镇海慧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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