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671042789P/2024-001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体育;文化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龙市镇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4-12-10 | [发文时间] | 2024-12-10 |
[标 题] | 龙市镇关于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的通知 |
龙市镇关于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的通知
各村(社区),辖区各学校、企业,有关单位:
为方便群众体育锻炼,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增强全民身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规定,现就我镇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放时间
全天开放,中小学学校运动场原则上免费开放时间为上午6点至8点,下午6点至8点(学校有规定的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开放项目
开放项目主要包括篮球场、乒乓球场馆、羽毛球场、足球场、网球场、村(社区)健身点、体育健身工程等。每个场所具体开放项目以公示或公告为准。
三、开放对象
龙市镇辖区内常住居民。
四、开放公约
(一)开放场地设施均为免费。
(二)入场人员须服从体育场场地管理制度。
(三)入场人员须注意行为和语言文明,不得打架斗殴,讲究公共卫生,严禁吸烟。
(四)入场人员须爱护设施设备,损坏公物须按价赔偿。
(五)12周岁以下儿童必须要在家人看护下进行运动,以免发生意外。
(六)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哮喘等疾病易突发的患者,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锻炼。如有不适,请立即停止。
(七)入场人员须自己妥善保管个人财物,注意人身安全。若发生财物丢失以及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八)所有未按照公示牌内容正确使用所造成的后果,由使用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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