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671042789P/2025-000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龙市镇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5-03-03 | [发文时间] | 2025-03-03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为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单位构成。
龙市镇内设10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418.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06.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2万元。收入较2024年减少231.28万元,主要是缩减开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14.21万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117.0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418.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419.6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7.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900.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5.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96.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264.98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385.7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14.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3.8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7万元,预备费88.2万元,其他支出11.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减少231.2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2.7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5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06.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6.81万元,比2024年减少11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5.41万元,比2024年增加22.7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及人员调入等,造成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171.4万元,比2024年减少7136.92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等项目支出减少,主要用于社会救助、环境卫生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2万元,比2024年减少117.08万元,主要原因建设项目有所减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9.47万元,比2024年减少1.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2.47万元,比2024年减少1.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13.16万元,比上年减少45.71万元,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缩减开支,致使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9.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29.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7.9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171.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秦露 联系方式:023-4256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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