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区人民政府合阳城街道办事处> 动态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

日期:2025-04-08来源:合川发布


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形势,现发布合川区森林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二、禁火区域:合川区所有林区(含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下同)及距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在森林禁火期及禁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害、冻害、造林抚育、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 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并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凡进入禁火区域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禁火区;
(二)禁止吸烟、野炊、明火照明等行为;
(三)禁止烧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用火行为;
(四)禁止烧蜂窝、蚁窝,烧山驱兽等行为;
(五)禁止焚烧秸秆等烧灰积肥农事用火行为;
(六)禁止其他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四、凡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主动上交火源,进行扫码入林登记,接受森林防火检查,自觉履行森林防火义务。
五、凡违反本令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和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镇街、区应急局(42751995)、区林业局(42755261)。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

分享文章到

文件下载

相关文档

政策原文

附件下载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