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6664L/2024-000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古楼镇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4-05-10 | [发文时间] | 2024-05-10 |
[标 题] | 宅基地申请审批程序 |
(一)农户申请。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附件2)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附件3)。
(二)申请受理。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社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签署明确意见的《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审查。
(三)村级审查。村级组织收到村民小组提交的材料后,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的,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书、村民小组会议记录(复印件)、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等材料报镇农业服务中心(街道民营经济及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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