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古楼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古楼府发〔2021〕36号
重庆市合川区古楼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古楼镇进一步加强城市粪便处理
设施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驻镇单位、古楼社区: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古楼镇进一步加强城市粪便处理设施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合川区古楼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
古楼镇进一步加强城市粪便处理设施
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和12月9日全市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区委、区府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切实强化我镇粪便处理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解决经巡查发现建立台账不完善、数量不准确、整改不及时、无专人管理等问题,杜绝化粪池有害气体泄漏、爆炸等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落实责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
化粪池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和“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具体为:
城管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化粪池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场镇公共化粪池的清掏和管理。
学区办:负责督促学校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化粪池的清掏和管理。
社事办:负责督促医院加强对医院以及各医疗机构化粪池的清掏和管理。
经发办:负责督促辖区各企业及单位内部家属院化粪池的清掏和管理。
党政办:负责机关内部化粪池的清掏和管理以及派出所、司法所、畜牧兽医站等驻镇单位办公区域内的化粪池的清掏和管理。
古楼社区:负责古楼社区公共区域、单体楼院化粪池的清掏和管理。
二、严格执行清掏作业规范
(一)严格资质管理。清掏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清掏作业公司必须取得专业资质证书开展清掏作业,严禁不具备清掏资质的作业队伍开展清掏作业。管护责任单位若违规请不具备清掏资质的公司进行清掏,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规范清掏作业。清掏队伍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规程(DB50/T337-2009)》(附件1)中明确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作业,产生的清掏废物要按照规范要求运往指定的处理场进行处理,严禁随意倾倒。粪便处理设施必须定期履行清掏责任,每年不得少于2次。
(三)加强监测管理。各责任单位要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粪便处理设施定期进行监测,并填写《重庆市粪便处理设施运行监测情况表》存档备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排除,粪便处理设施产权人或使用人自己无法排除的,要委托专业单位排除。
(四)加强化粪池管控安全。各责任单位要制订粪便处理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设立公开电话受理市民的相关投诉和报告,城管执法等队伍要将粪便处理设施和下水道管理作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纠正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处理违法案件,并加大巡查力度;要加强安全作业方面宣传教育,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粪便处理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7﹞29号)要求,督促粪便处理设施产权人或使用人履行清掏责任。
三、工作安排
围绕从根本上消除化粪池安全隐患问题,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化粪池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具体行动如下:
(一)培训教育和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7月)。
城管办将于7月20日前开展化粪池安全管理工作培训会,专题培训化粪池监测、清掏等安全管理规范。古楼社区、有关部门和驻镇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细化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特别是要针对人口密集、餐饮业集中、学校以及加油站、加气站、变电站等重点危险源等区域、部位的化粪池,认真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补充遗漏的重点内容,增添措施和手段,深入动员,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二)全面摸排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8月1日-2021年8月31日)。
1. 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全面排查,认真填报《重庆市粪便处理设施登记表》,要求摸排整改工作同步进行,做到一个不遗漏,并梳理出本辖区、本行业重点化粪池监管对象,按照“一池一组、一池一策、一池一结果”的工作方式,做出工作安排,务必落实对象、落实人头、落实责任、落实任务。
2. 各相关科室要督促各自己行业的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对化粪池进行清掏和排危。同时对问题整改的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3. 设置警示宣传牌。在化粪池醒目位置设置化粪池安全警示牌,警示群众不要向化粪池、下水道内扔烟头及其他明火物体,以免引起爆炸。
4. 及时查处违章占用化粪池及乱接入行为。及时劝导和整治群众将车辆停放在化粪池区域特别是窨井盖上,以免造成化粪池垮塌及排气孔堵塞。同时整治将油烟直接排入化粪池行为,以免引起堵塞及连环爆炸。
5. 强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各相关科室在充分履行职责的同时,要强化联合执法工作,要将清掏不及时,排危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移交城管办、应急办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巩固提升和长效管理阶段(2021年9月起)
各相关单位要对重点地区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易反弹的化粪池在及时整治的基础上,分析原因,采取技术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同时总结清掏及排危经验,结合本辖区实际,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预防为主的理念,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严防事故的有力抓手,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落实人、财、物,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确保化粪池清掏和排危工作落到实处。对因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导致化粪池爆炸或其它现象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利用信息技术加强监控。各相关单位社区要对人口密集、餐饮行业的重点区域和地段的粪便处理设施设置监测终端,组织专业队伍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监测和排危。同时设立专职监测技术人员,携带随机抽检设备进行定期拉网式巡回检测,做到人机结合、时时监控、严防死守,全面清除安全隐患。
(四)畅通信息渠道。各单位要将《重庆市粪便处理设施普查登记表》(附件2)、清掏和排危情况(附件4)等工作情况于2022年1月25日前报镇城管办备案。(联系人:陈书,联系电话:13594341985,邮箱:291769921@qq.com)
附件:1. 重庆市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规程(DB50/T337-2009)
2. 重庆市粪便处理设施普查登记表
3. 重庆市粪便处理设施运行监测情况表
4. 合川城区化粪池清掏记录
附件1
重庆市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运行维护技术规程(DB50/T337-2009)
5.1 一般规定
5.1.1处理设施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管理和维护。设施的清掏和维修,必须由具备专业资质的队伍来进行。
5.1.2 处理设施应有全面的维护保养计划,应建立日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清掏、检修制度,并作好记录。
5.1.3 严禁在处理设施上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堆码重物。
5. 1.4处理 设施的检查井和取样孔盖板应保持活动,不得密封,盖板应保持完好,如有破损和松动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5.1.5 处理设施周围应设防火警示牌,严禁烟火。
5.1.6 应定期检查处理设施的进、出口和连接管道,如有堵塞必须及时疏通。.
5.1.7 取粪口应保持清洁,无粪便污垢积存,且加盖密闭。
5.1.8处理设施必须按清掏周期进行清掏。清掏时应对池体进行全面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
5.1.9清掏作业时,应在池周围设置安全警示牌。
5.1.10清掏作业前24小时,必须打开井盖或借助机械设备进行充分的通风排气。
5.1.11清掏维修人员进入设施前,必须对设施内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相关气体浓度控制应符合规定。同时应佩带防毒面具等防止缺氧中毒的安全装备;作业时,池外应有人员协助,不得单人作业。
5.1.12公共厕所的粪便 (含化粪池的污泥)的无害化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的有关规定。经处理的粪便污水,其排放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有关规定。
5.2生物消化池及沼气净化池
5.2.1每周应对池体和导气系统进行检查,如发现池体、导气管和阀门等部位漏气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发现气管堵塞和排气不畅时,应及时疏通;有水封装置的,每周应检查水封高度,并及时补充清水。
5.2.2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气压,保证压力正常。
5.2.3严禁在沼气灯具、炉具和导气管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关闭气阀,切断气源。
5.2.4设施清掏一年应至少1次;对排放量大、容积小或使用情况特殊的设施,应缩短清掏周期。
5.2.5清掏范围应包括预处理池、主处理池、后处理池和循环池等,并翻洗或更新填料。
5.2.6设施维修完毕后, 应对设施进行闭水实验和气压检测,池内闭水24小时后气压表水柱下降应不超过3%。.
5.2.7设施每运行3~5年应彻底清理检修一次,填料应视使用效果每隔2~3年更换一次。
5.3化粪池和贮粪池
5.3.1应保持设施通气管畅通,管單完好。
5.3.2未设排放口的贮粪池粪便,应及时用吸粪车等设备运往粪便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池内粪便容积不得超过池体容积的四分之三。
5.3.3化粪池的清掏一年应1~2次,对排放量大、容积小或使用情况特殊的设施,应缩短清掏周期。
附件2
重庆市粪便处理设施普查登记表 | ||||||||||||
行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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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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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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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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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设施管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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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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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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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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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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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图纸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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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m2 |
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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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专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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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次清掏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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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有无安全隐患情况 |
使用情况 | |||
处理容器 |
m3 |
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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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定期清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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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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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安全隐患 |
无安全隐患 |
正常 |
不正常 | |
工程造价 |
万元 |
权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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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清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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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便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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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便处理设施管理情况分类 |
粪便处理设施类别 |
交通状况 | ||||||||||
产权单位自己负责管理且正常使用的设施 |
居民用设施无人管 |
产权单位系特困、破产企业 |
属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且不履行管理职责的设施 |
房物产权转移,造成无人管的设施 |
蓄粪池 |
三格化粪池 |
生化池 |
集中处理设施 |
大车道 |
小车道 |
不通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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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型结构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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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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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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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调查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 | ||||||||
调查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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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签字 | |||||||||
备注: |
制表时间:制表人: 1、有安全隐患指:设施一年以上未清掏、导气管道堵塞、池内压力过大、沼气外泄严重或池内粪便堵塞、澎满、外溢;无安全隐患指:没有以上述情况,处理设施定期清掏,有管理记录,运行情况正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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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编号一栏填表人不用填写,由制表单位统一编号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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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粪便处理设施管理情况分类栏中,若不属于列表中五类情况,应用文字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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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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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粪便处理设施运行监测情况表 | ||||||||||||||||
粪便处理设施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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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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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项目 |
安全指标 |
排放指标 |
监测单位 | ||||||||||||||
池内压力 |
排气孔流速 |
温度 |
大气压力 |
甲烷 |
氨 |
硫化氢 |
一氧化碳 |
化学需氧量 |
粪大肠菌值 |
蛔虫卵死亡率 |
氨氮 |
总磷 |
色度 |
悬浮物 | |||
序号 |
单位 |
Pa |
m/s |
K |
Pa |
% |
ppm |
ppm |
ppm |
mg/L |
g |
个/ml |
mg/L |
mg/L |
倍 |
g/Ml | |
周期 |
每月 |
每月 |
每月 |
每月 |
每月 |
每月 |
每月 |
每月 |
每季 |
每季 |
每季 |
每季 |
每季 |
每季 |
每季 | ||
1 |
20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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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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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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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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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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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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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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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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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合川城区化粪池清掏记录 | |||||
序号 |
权属单位 |
所处位置 |
存在问题 |
清掏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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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