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古楼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合川区古楼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古楼府发〔2021〕27号

重庆市合川区古楼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近年来,在我镇人民政府、和各村民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全镇露天焚烧秸秆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露天焚烧秸秆现象逐年减少,全镇居民对露天焚烧秸秆危害的知晓率、对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的认识有所提高,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降低污染物浓度,完成2021年优良天数270天和PM2.5降低4mg/m3的蓝天目标任务,现就加强露天焚烧秸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秸秆的范围

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环保局关于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管理的通告》(渝农发[2016]277号)所称秸秆包括水稻、玉米、油菜、小麦等农作物秸秆及其落叶。

二、进一步明确禁止露天焚烧的重点区域

结合我镇实际,我镇8个村1个社区均为露天焚烧重点区域,各村都要加强管理及巡查。

三、进一步明确重要时间节点

各村居民委员会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切实加大管控力度。根据我镇农作物耕种实际情况,4月底至5月份为油菜、小麦、胡豆、豌豆等农作物收割季节;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为玉米收割季节;8月中旬至9月为水稻收割季节。

四、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

各村居民委员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村(居)、组的管理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力争实现露天焚烧“零点火”。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要采取印发资料、召开会议、出动宣传车、发送电子信息等形式,全方位宣传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性、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提高市民对露天焚烧秸秆危害的知晓率,增强主动禁烧的自觉性。同时要引导农民开展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的综合利用,通过秸秆粉碎还田、作动物饲料等措施,减少秸秆焚烧行为。

六、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

各地要整合执法力量,落实巡查队伍,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要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督促其及时整改,对拒不改正的,上报区农委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减少露天焚烧秸秆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重庆市合川区古楼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9日


重庆市合川区古楼镇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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