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736586075D/2024-0006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官渡镇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4-03-28 | [发文时间] | 2024-03-28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官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官渡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官渡府发〔2024〕43号
重庆市合川区官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官渡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站、办、所:
官渡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镇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合川区官渡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官渡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根据《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渝府令〔2020〕339号)、《关于印发合川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合川发改发〔2022〕9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我镇作为业主或建设责任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和符合《合川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形的投资项目。使用上级资金的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镇级项目按概算投资金额划分为三类,投资在50万元(含)以上的为重点项目,由分管领导任项目负责人;投资在2万元(不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的为一般项目,由分管领导任项目负责人;2万元(含)以下为小型项目,由项目管理部门二级班子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现场代表由在编在岗的机关干部担任。
第四条 官渡镇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镇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招标办。项目办负责对项目资金来源、用地、规划等情况进行审核,指导各部门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招标办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工作;项目责任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概预算、建设程序报批、施工管理、决(结)算审计工作;财政办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和支付。
第二章 项目计划管理
第五条 各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编制五年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经镇党委会审定后执行(附件1:项目库)。
第六条 在每年9月底前,镇属各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各项规划、上级项目安排及本镇的实际情况策划提出年度重点项目计划(附件2:年度计划表),经镇党委会审定后实施或上报,并报镇项目办备案(附件3:备案表)。未在计划但又却有必要实施的重点项目,提交镇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三章 项目审批管理
第七条 重点项目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并完成项目审批,即:立项(可研)→设计(勘察)→概算审批→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评审(招标限价)→招投标(发包)→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竣工决算→资料存档(移交)→资产移交等基本建设程序,经区级部门统一立项的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在党委会上通报后实施,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第八条 各类项目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附件4:项目实施方案)、概预算(附件5:工程概预算表)。重点项目经镇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报区发展改革委申请立项,一般项目经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小型项目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实施。
第九条 应急、抢险等项目由项目管理部门编制实施方案,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实施,并在镇党委会上通报。应急、抢险等项目事后完善相关手续。
第十条 重点项目立项申请按区发展改革委要求编制,其他项目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及内容;
(二)项目位置图;
(三)用地条件及土地现状;
(四)相关规划合规情况;
(五)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六)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七)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及评标办法;
(八)项目推进全过程时序节点计划;
(九)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经办人员;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一条 已经审批的项目,如需对项目内容进行调整,项目管理部门应以书面形式按原渠道提出申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方案、建设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 项目批准后,项目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工程规模、内容、标准、总投资、建设时限等要求,开展勘察、设计、概预算等工作。聘请中介机构实施的,项目管理部门应督促其认真履职,严格按有关规范、标准等要求提供中介服务,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管理部门主要对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成果进行复核。
第十三条 项目估算、概预算实行核准制度。工程概算原则上不得突破投资估算,工程预算原则上不得突破工程概算,项目预算超过估算金额(或审定概算金额)10%时,项目责任部门应按原审批程序调整立项或优化概预算;项目应核准预算而未核准的,项目不得进行发包和实施,财政部门不得拨付项目资金。
第十四条 项目造价核准。预算价10万元(不含)以下的一般项目和小型项目预算编制完成后,从本镇项目预算审核人员库中抽取2名及以上人员进行预算审核,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后可直接实施;预算价10万元以上的一般项目和预算价100万元(不含)以下的重点项目概预算编制完成后,由项目管理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造价核准,报镇党委会审定;预算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重点项目概预算编制完成,经镇党委会审核后,送区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确定最高限价,并向镇党委会通报。
第四章 项目建设管理
第十五条 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分管领导、二级班子受项目法人的委托(附件6:委托书),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部门为项目责任单位,履行项目管理的权利和义务,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具体经办人员为现场代表,负责项目的具体事宜和现场管理,现场代表不低于2人。可聘请中介机构进行造价全过程控制、工程监理和其他工程管理。
第十六条 实行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相关规定进行合同管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按相关程序报批。建设工期须与招标文件(项目发包文件)的工期要求一致,建设工期计划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报镇项目办备案,建设工期起始时间以开工令签发之日为准,无特殊情况不得调整建设工期,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延期处罚条款。施工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工期的,经参建各方同意,由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按以下程序审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工程延期涉及违约金1万元(含)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定,在镇党委会上通报;涉及违约金1万元(不含)以上的,提请镇党委会审定。
第十七条 严格项目过程管理。项目管理部门应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因技术、水文、地质、天气等原因确需变更的,由责任单位牵头编制变更方案(包含变更原因、方案比选及建议、变更估算金额等)(附件7:工程变更申请单),按以下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项目单项变更金额在1万元(含)以下的,变更方案及金额由项目分管领导审定后实施,在党委会上通报;单项变更金额在1万元(不含)以上的,经项目分管领导审核,提请镇党委会研究审定后实施。其中,重点项目单项变更金额10万元(含)以上的,经党委会研究审定,按《合川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报批。
所有工程变更必须先审批后实施,不立即实施会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的,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可立即实施,并及时完善相关变更资料。
实际发生变更金额超过变更方案审批权限的,项目管理部门应按前款规定重新审批。主要材料价格调差按照单项变更程序审批,调差金额不计入累计变更金额,所有变更金额最终以结算审计为准。
重点项目累计变更金额按绝对值计算,单项变更增加和减少不相互抵消,最终累计变更超过合同价10%且超过50万的,项目分管领导在镇党委会上做出说明,经镇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第十八条 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变更方案按上述程序审批后,项目累计变更预算按以下程序核定:
累计变更预算无新增子目组价的,由项目负责管理部门按项目发包文件自行核定后提交党委会研究审定。累计变更预算有新增子目组价的,提交党委会研究审议后报区评审中心核定。核定后超过变更范围的,按《合川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批。
第十九条 实行严格的现场签证制度。施工单位应提出现场签证申请,现场代表报项目负责人同意后,项目管理部门会同参建各方进行现场签证(附件8:现场签证单,签证原则上不少于两人),对已实施的工程量及时进行现场验收,并留存影像资料,不得事后补签,项目负责人及时核实审签。
第二十条 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禁止工程项目转包和违法分包,督促监理单位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监管职责。
第二十一条 实行建设项目稽查制度。每月由镇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对各建设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稽查。
第二十二条 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作为受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的工程建设活动第一责任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不具备执行监理制度的项目,应安排专人进行质量监管。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管理。工程费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拨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建设项目工程结算(附件9:工程结算单),财政办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附件10:资金拨付单)。需向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的,项目管理部门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章 交(竣)工验收与决算审计
第二十四条 各项目管理部门按照各行业领域政策法规开展验收工作。应成立交(竣)工验收小组,由项目分管领导任组长,组员可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现场代表、项目建成后运行维护部门人员、聘请的三方机构、群众性质量监督小组等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应严格按行业标准、招标文件(项目发包文件)、合同文件要求进行验收。农民工工资未付清的项目不得通过验收。需上级主管部门验收的,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结果为准。
第二十五条 实行决(结)算审计制度。结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经镇党委会研究审定后,按要求报区级相关部门审定;100万以下至5万元以上的项目结算后提交党委会审定,并报区财政局备案;5万元以下的一般项目和小型项目由项目管理部门自行结算存档。项目管理部门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审核。
第二十六条 项目决(结)算审计完成之前,原则上应留足不少于20%的工程尾款,上级对资金支付进度另有规定,从其规定,特殊情况报请镇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二十七条 项目能够办理产权登记的,决算审计后30天内办理产权登记,并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章 罚 则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或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镇本级以前制定的相关规定与本细则有抵触的,按本细则执行。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镇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目录:1.合川区官渡镇建设工程领域项目库
2.合川区官渡镇 年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表
3.合川区官渡镇 年政府投资项目备案表
4.合川区官渡镇建设工程领域项目实施方案
5.合川区官渡镇建设工程领域项目概预算表
6.合川区官渡镇建设工程领域项目管理法人委托书
7.合川区官渡镇建设工程领域项目变更申请单
8.合川区官渡镇建设工程领域项目现场签证单
9.合川区官渡镇建设工程领域项目工程结算单
10.合川区官渡镇建设工程领域项目资金拨付单
— 1—
附件1
合川区官渡镇建设工程领域项目库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 |
建设年限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类型 |
责任部门 |
责任领导 |
建设必要性及可行性说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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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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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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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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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合川区官渡镇 年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本年建设内容 |
建设年限 |
投资总额 |
本年度投资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类型 |
责任部门 |
责任领导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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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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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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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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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合川区官渡镇 年政府投资项目备案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本年建设内容 |
建设年限 |
投资总额 |
本年度投资额 |
资金 来源 |
项目 类型 |
责任部门 |
责任领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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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4
合川区官渡镇建设工程领域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点: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四:项目投资金额:
五、项目建设工期:
六、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七、项目建设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
八、项目发包方式:
九、项目管理要求:
十、其它:
附件5
合川区官渡镇建设工程领域项目概预算表
预算单位: 时间:
序号 |
费用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建安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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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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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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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设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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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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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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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二类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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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征地拆迁费 |
|
|
2 |
勘察设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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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图审查费 |
|
|
4 |
预算编制费 |
|
|
5 |
预算审核费 |
|
|
6 |
招标代理费 |
|
|
7 |
工程监理费 |
|
|
8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
|
…… |
|
|
|
四 |
其它费用 |
|
|
五 |
合计 |
|
|
— 1—
附件6
合川区官渡镇建设工程领域项目管理法人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合川区官渡镇人民政府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 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
项目管理实施工作,并对该项目的质量安全负全面责任。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7
合川区官渡镇建设工程领域项目变更申请单
工程名称:
致: (监理单位) 由于原因,兹提出,请予以审批。 附件: 承包单位(章): 现场代表:(签名)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 |
监理单位意见 |
监理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月日 |
设计单位意见 |
设计单位(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
建设单位意见 |
建设单位(章): 现场代表:(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
附件8
合川区官渡镇建设工程领域项目现场签证单
工程名称: 时间: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
| ||
施工单位 |
| ||
监理单位 |
| ||
签证项目名称 |
| ||
签证项目部位 |
| ||
| |||
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
监理单位:(盖章) 监理人员:
日期: 年 月 日 |
建设单位:(盖章) 现场经办人(须两人以上): 项目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本表一式三份,施工单位、监理和业主各存一份原件。
附件9
合川区官渡镇工程验收结算单 | |||||
建设单位:共页,本页为第页 | |||||
施工单位: | |||||
验收日期:年月日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项目说明、用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工程明细说明 |
实际用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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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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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大写: |
| |||
施工单位意见: | |||||
建设单位验收小组意见: | |||||
建设单位领导审批意见: | |||||
注:本结算单须附承包合同和有关原始依据,共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其他送有关部门存查。 |
附件10
工程资金拨付申请审批表
填制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元
工程 名称 |
|
工程地点 |
| |||||
施工单位(章) |
| |||||||
合同总价款(元) |
|
合同工期 |
| |||||
工程进度 |
|
应付工程款 |
| |||||
收款单位名称 |
|
开户银行 |
| |||||
收款单位账号 |
|
付款方式 |
转帐 | |||||
申请付款事由 |
| |||||||
次数 |
付款时间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
|
| |||||
2 |
|
|
| |||||
3 |
|
|
| |||||
本次 |
|
|
| |||||
合计 |
|
| ||||||
本次付款(小写): |
大写: | |||||||
经办人意见 |
| |||||||
责任部门意见 |
| |||||||
项目分管领导意见 |
| |||||||
财政办意见 |
| |||||||
财政分管领导意见 |
| |||||||
镇长审批意见 |
| |||||||
书记审核意见 |
| |||||||
附件:施工合同、工程进度款确认审批表
重庆市合川区官渡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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