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736586075D/2020-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事务 | [载体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官渡镇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0-08-05 | [发文时间] | 2020-08-05 |
[标 题]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解答 |
1、享受城乡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具有合川区居民户口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合川区城乡低保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城乡低保待遇。
2、合川区城乡低保标准是多少?
我区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80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40元/月。(即城市:纯收入+低保金=580元;农村:纯收入+低保金=440元)
3、家庭收入如何计算?
城市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按申请人提出申请前一个月核定的家庭总收入除以核定的家庭人口数确定;农村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按其提出申请前十二个月家庭货币和实物的总收入(扣除直接生产经营成本)除以核定的家庭人口数确定。不得放弃法定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和其他合法收入(子女家庭人均收入减去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后余额的20%计入父母收入计算)。
4、家庭人口如何计算?
申请对象的家庭人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公安部门制发的《重庆市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情况具体核定。家庭成员在校就读的本科及以下学生,纳入其家庭申报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计算;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不纳入其家庭申报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计算。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家庭生活确有困难、已成年且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长期卧床不起的重病人员可与其父母、兄弟姊妹分户计算。
5、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财产状况主要包括:存款、有价证劵、债券的总值超过最低生活标准的12倍;有2套以上(含)房屋,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最低住房保障标准3倍;拥有商业门面、店铺;拥有注册的企业、公司;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残疾人代步车和摩托车除外)以及拥有大型农机具。不能享受低保。
6、有下列情形视为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能享受低保。
(1)家庭有门面或住房出租的;(2)长期外出务工并且基本在外地生活的、(3)家庭成员中具有赡养、抚养、扶养人在机关或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家庭收入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4)子女家庭条件较好,从事经商或当老板,有车(电瓶车、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有房的;(5)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有赡养或抚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的;(6)家庭成员中有领取养老金,家庭收入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7)家庭成员中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其家庭收入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8)3年内修建自有住房、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9)家庭月水电燃料费、通讯费或物管费等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支出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10)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自费出国留学的;(11)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12)半年内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费用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含)以上的。
7、如何申请城乡低保待遇?
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通过户籍所在地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服务窗口(可委托村(居)委会代为提交)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将自己的家庭基本情况及子女的家庭情况如实陈述】
8、申请对象应提供哪些资料?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需出具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书、授权书、子女及本人的收入状况证明等材料,并根据需要提供失业、求职登记、参加保险、残疾、退休、在校证明、病历(最新区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病例报告)当年度、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水电气及通讯费的缴费发票以及房产证、(城市的前三个月的水电气缴费发票,农村的前十二个月的水电气缴费发票);商业银行账号2份。
9、城乡低保的办理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户主申请→乡镇(街道)服务窗口审查受理→镇会同村居委会进行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和邻里访问→群众评议→信息核对→乡镇(街道)审核→张榜公示→区县民政局抽样调查合格→区县民政局审批→张榜公示→填发低保证发放低保金。
合川区官渡镇社保中心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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