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官渡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合川区官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家宴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官渡府发〔2013〕127号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源头上杜绝农村群体性聚餐引起食物中毒、预防食源性疾病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我镇农村居民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经镇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家宴监管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和通知精神为主线,以确保农村居民聚餐饮食安全为中心任务,切实强化我镇农村家宴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工作,积极探索科学监管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努力解决当前农村家宴的食品监管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我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强化全镇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突出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农村家宴的食品卫生安全,杜绝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群发性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官渡镇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分管领导唐霁虹副镇长为组长,镇综治办、农业服务中心、镇中心卫生院、派出所负责人及各村书记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于镇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瞿茂元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日常监管工作安排。
(二)建立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机制
要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调、职能部门主抓”的原则,镇属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搞好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确保村(居)民饮食安全。对因农村家庭自办宴席中集体聚餐监管不到位造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责任。
(三)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两员”的长效培训管理工作机制
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的管理和培训,培训活动每年不得少于4次,努力提升“两员”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与业务水平,充分发挥“两员”在农村基层第一线的优势和作用。
(四)进一步加大“农村家宴一条龙”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力度
(1)强化责任意识。镇综治办、镇属相关部门及各村要积极主动搜集自办宴席厨师和食品加工制作人员的信息资料,按照餐饮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对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厨师和加工制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强化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的意识。
(2)严格体健康检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制。进一步摸清辖区内从事农村家宴制作厨师和从业人员的情况,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等基础数据。按规定要求每年对从事农村家宴制作厨师和从业人员进行身体体检,家宴从业人员一律执行健康证持证上岗制。
(3)建立农村家宴市场退出机制。凡适应于《合川区官渡镇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监督管理办法》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清退出农村家宴举办者行列:
①拒不履行申报登记的。
②有经营行为的厨师未持有效健康证明擅自操办家宴的。
③未经镇政府备案的“农村家宴一条龙”擅自操办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
④患有传染病等不适合从事农村家宴工作的人员。
⑤操办农村家宴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
⑥其它不情况不适应操办农村家宴。
(五)加大农村家宴现场检查督导力度,建立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申报登记备案管理机制
(1)凡农村家庭自办宴席,聚餐人数在5桌(含5桌,人数50人)以上,在没有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情况下,实行农村家宴月报制度。举办者须在家宴举办前48小时向所在的村申报,各村食品药品信息员于当月19前将情况汇总后统一报镇综治办。
(2)各村接到申报后,要及时派出食品安全信息员、村卫生室医生对家宴举办现场进行现场检查督导,认真做好备案,填写《农村家庭席宴登记表》、《现场检查笔录》和发放《执法意见书》。现场检查督导了解家宴举办者及举办事由、聚餐时间、人数、地点、厨师、服务员等为基本信息情况的同时,还包括以下6个主要内方面的内容:
①自办宴席加工场所是否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露天厕所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远离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②是否采购、加工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感观性状异常、标签标注内容不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
③加工食品用的刀具、砧板等是否生熟、荤素分开使用。
④严禁现场加工制作冷盘和凉菜。
⑤宴席供餐每种食物要留样100克冷藏48小时备查。
⑥农村家宴从业人员是否穿着制式工作服装。
镇政府将对到各村家宴现场进行检查督导的食品安全信息员、村卫生室医生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20元/次)。
(六)健全农村家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一旦发生农村自办家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按照《官渡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要求,及时逐级上报并迅速启动各项应急处理工作,使事件及时得到有效控制并妥善处理。各村、社区及宴席举办人要积极配合政府及职能部门开展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救治工作,主动提供菜肴留样、剩余食品、原料及相关物品,确保应急和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切实把加强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大力推进,按照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职责,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要担任起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现场监督的责任,真正把食品安全落实到位,做到事前防范、事中监管和事后平安,确保农村居民饮食安全。
(二)强化责任落实。
镇政府将对各村、社区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考评内容,保证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
要充分利用村村能通、宣传栏以及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农村居民树立良好的饮食习惯、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鉴别方法、操作规程等常识,提高在举办和参加自办宴席中防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法律宣传,使宴席举办者和厨师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保障农村居民的饮食安全。
附件1:合川区官渡镇农村家宴监管办法
附件2:合川区农村家庭宴席制作卫生要求告知书
附件3:合川区官渡镇农村家宴卫生管理月报表( 月)
附件4:合川区农村家庭宴席现场卫生检查记录表
附件5:合川区农村家庭宴席制作卫生要求告知书
重庆市合川区官渡镇人民政府
2013年8月7日
附件1
合川区官渡镇农村家宴监管办法
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家宴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防止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预防食源性疾病的流行,保障农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监管办法。
一、农村家宴食品卫生安全实行辖区负责制。镇人民政府对全镇群众举办的家宴食品安全负总责,各村(社区)委会对辖区内群众举办的家宴食品安全负总责,各村(社区)主任为本村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举办家宴的事主和厨师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二、建立农村家宴备案登记制,全镇辖区内从事农村家宴的制作一条龙从业人员,必须主动向户籍所在村申报备案,各村统做好登记后上报镇综治办,镇综治办做好全镇农村家宴基础数据整理工作。
三、凡村民举办5桌(包含5桌,人数50人)以上宴席的,须提前48小时(白事当天)向所在村申报并进行登记,各村指派食品安全信息员及村卫生室医生到家宴现场检查指导。现场指导的主要内容包括:卫生条件、菜肴、厨师健康状况、原料等。严禁四季豆、野生食用菌等凉拌菜上席。
四、加强农村家宴厨师管理。凡从事农村宴席操办的厨师必须按照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每年到区卫生监管所办理健康合格证,持证上岗。
五、建立农村家宴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结合农村家宴实际,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上报责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是农村家宴管理的工作机构,重在加强对农村家宴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对农村厨师进行登记、体检,对申报登记、现场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充分发挥食品监督员、协管员的监督作用,保障农村家宴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七、镇中心卫生院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全镇农村家宴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2
合川区农村家庭宴席制作卫生要求告知书
为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根据《重庆市合川区农村家庭宴席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对农村家庭宴席举办者提出如下卫生要求,请予以遵守:
一、家宴加工场地和食品贮存地应远离禽畜圈舍、开放式厕所、沼气池及其它污染源。
二、加工场地要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
三、家宴制作者应身体健康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洗手后加工熟食品;有传染病和近期有腹泻等胃肠道症状者不得进行食品加工;向外聘请的厨师应持有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四、不能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毒有害、病死毒死禽畜肉鱼类,以及超过保持期和不新鲜的食品和原料;不能采摘食用野生菌;不能使用发芽土豆及霉变玉米面。
五、采购的肉类、水产品及其半成品等若不能及时加工处理,应进行冷藏保存。
六、加工过程必须做到生熟分开,菜品煮熟烧透,凉菜卤菜色泽正常、无臭味及其它异味;不能用硝盐(亚硝酸盐)卤制菜品。
七、餐饮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八、加工好的食物应妥善保存,严防投毒等不安全因素,并注意防蝇、防尘和保存温度。
九、剩菜剩饭必须煮熟烧透,有异味及不良色泽等不得食用。
十、就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不良反应,举办者应及时将病人送医院就诊,报告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局、区食药监局及卫生医疗单位并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附件3
合川区官渡镇农村家宴卫生管理月报表( 月)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类 别
时 间 |
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监管数 |
合计 | |||||
5-10桌 |
10-20桌 |
20桌以上 |
小计 |
应监管数 |
实监管数 |
监管率% | |
本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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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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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注:每月19日前报至镇安监办,联系电话:42582241
附件4
合川区农村家庭宴席现场卫生检查记录表
被检查人: 检查地点: 镇 村 社
检查内容:
一、家宴加工场所是否远离食品储存污染源(禽畜圈养舍、开放式厕所、暴露垃圾堆) 。
二、加工场所内外清洁卫生是否良好 。
三、食品加工人员(厨师、帮工)健康状况:是否有健康体检证明 ;是否有咳嗽、腹泻等症状 ;是否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 。
四、加工场所(厨房)是否存放有有毒有害物质(农药、鼠药等) ;是否有专人管理 。
五、食品及食品原料卫生状况:是否新鲜 ;是否使用高危食品(发芽土豆、四季豆、皮蛋等): ;是否有过期和霉变食品原料 ;否是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鱼类 ;使用的凉卤菜色、味是否正常 。
六、是否有充足的餐具(碗筷盘)并经清洗消毒 。
七、食品加工和剩菜饭是否烧熟煮透 ;煮熟的食品是否与生食品分开存放 ;剩菜是否存放到冰箱或者冰柜中 ;海鲜加工清洗是否使用专用刀墩 。
八、不能及时加工处理的肉类、水产品及其他半成品是否存放在冰柜或者冰箱中 。
九、对上述不规范行为是否已要求被检查人现场改正 。
被检查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5
合川区农村家庭宴席制作卫生要求告知书
为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根据《重庆市合川区农村家庭宴席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对农村家庭宴席举办者提出如下卫生要求,请予以遵守:
1、家宴加工场地和食品贮存地应远离禽畜圈舍、开放式厕所、沼气池及其它污染源。
2、加工场地要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
3、家宴制作者应身体健康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洗手后加工熟食品;有传染病和近期有腹泻等胃肠道症状者不得进行食品加工;向外聘请的厨师应持有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4、不能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毒有害、病死毒死禽畜肉鱼类,以及超过保持期及不新鲜的食品和原料;不能采摘食用野生菌;不能使用发芽土豆及霉变玉米面。
5、采购的肉类、水产品及其半成品等若不能及时加工处理,应进行冷藏保存。
6、加工过程必须做到生熟分开,菜品煮熟烧透,凉菜卤菜色泽正常、无臭味及其它异味;不能用硝盐(亚硝酸盐)卤制菜品。
7、餐饮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8、加工好的食物应妥善保存,严防投毒等不安全因素,并注意防蝇、防尘和保存温度。
9、剩菜剩饭必须煮熟烧透,有异味及不良色泽等不得食用。
10、就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不良反应,举办者应及时将病人送医院就诊,报告当地镇政府、区卫生局、区食药监局及卫生医疗单位并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农村家宴监督电话: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合川区卫生局:42750678 合川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42822683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