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官渡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合川区官渡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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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合川区官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工作的通知


官渡府发〔2018〕128号

官渡镇畜牧兽医站:

我镇近几年畜禽养殖污染在你部门的努力下取得了有效的控制,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由于正处于雨季,畜禽养殖污水外排现象时有发生,近期多次收到有关部门和个人关于畜禽养殖的信访反映,为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果,坚决遏制畜禽养殖污染环境事件发生,现就你单位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全镇所有规模化养殖场台账,按照一场一档原则,及时掌握养殖场最新动态,督促各养殖场业主主体责任的落实,及时更新污染治理设施,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业主及时整改,每季度联合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环保办等相关部门开展至少1次以上畜禽养殖环保污染大排查,并建立排查整改台账。

    二、加强重点区域畜禽养殖环境管理。对养殖规模较大和群众反映较多的养殖场加大巡查力度,如发现问题要求业主立即整改,必要时上报区级执法部门和镇政府。

三、加强宣传,严格备案制度。加强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在全镇营造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的良好舆论氛围,使“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循环养殖”的观念深入人心。已关停和新建的养殖场申请养殖必须履行备案手续,并按照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经镇相关部门同意后,才可以开始养殖。

四、加大行业监管。辖区内未按照要求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的养殖场按照规定进行限制,及时上报上级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重庆市合川区官渡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1日

重庆市合川区官渡镇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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