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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787479886T/2023-00105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载体分类] 公文
[发布机构] 合川区二郎镇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3-08-22 [发文时间] 2023-08-22
[标 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合川区实施村规划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合川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实施村规划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合川府文〔20226)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并由你区负责组织实施。

二、同意你区将二郎镇联珠村1社集体农用地0.0641公顷(其中耕地0.0590公顷、其他土地0.005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共计批准土地0.0641公顷。农用地转用经依法批准后,由你区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村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三、你区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已补充耕地的质量。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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