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787479886T/2023-001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载体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二郎镇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3-08-22 | [发文时间] | 2023-08-22 |
[标 题]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合川区实施村规划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
合川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实施村规划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合川府文〔202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并由你区负责组织实施。
二、同意你区将二郎镇联珠村1社集体农用地0.0641公顷(其中耕地0.0590公顷、其他土地0.005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共计批准土地0.0641公顷。农用地转用经依法批准后,由你区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村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三、你区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已补充耕地的质量。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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