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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787479886T/2023-00103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载体分类] 公文
[发布机构] 合川区二郎镇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3-08-14 [发文时间] 2023-08-14
[标 题] 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业创业技能 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高就业技能培训的有效性、针对性,增加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下同)就业能力,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3〕10号)文件精神,现将认真做好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结合各镇街脱贫人口情况,为市级基地校组织输送培训人员,各镇街送培训任务见附件1

、培训对象

(一)重点关注有培训意愿且从未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脱贫人口。年龄在16—60周岁(具体由各不同专业制定),符合企业用工条件的劳动力或半劳动力。

(二)原10个贫困村所有符合企业用工条件的农村劳动力或半劳动力

(三)本土实用人才培训对象为有创业愿望、能够回乡发展特色种养业,能够从事村级教育、医疗卫生、餐饮等服务领域的所有乡村村民。本土实用人才培训可根据专业要求适当拓宽年龄范围。

(四) 当年不得重复培训。

(五)在校生不得纳入培训对象。

、专业设置

市级就业技能示范培训基地校专业设置见附件2

、补助标准

参加市级培训的学员培训费(含住宿、耗材、管理、课时、保险体检、服装、职业认证考试、学员往返交通等费用)由基地校负责。参加培训的脱贫人口,由区乡村振兴局按每人每天40元标准发放误工补贴贴到人(按学员培训期间实际考勤结算)。

培训要求

(一)加强统筹指导。区乡村振兴局下达各镇街培训任务,建立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培训及就业信息台账,及时审核并发放参训人员的务工补贴。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镇街承担技能培训(含市级基地校培训)主体责任,要积极宣传引导,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鼓励有培训意愿和缺技术且符合要求的培训对象积极参与,确保完成市级培训任务。

       (三)强化工作考核。市级已将技能培训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区级也参照市级将镇街技能培训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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