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787479886T/2024-001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二郎镇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4-11-19 | [发文时间] | 2024-11-19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通知 |
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畜牧兽医站:
为切实做好全区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以下简称“秋防”),切实筑牢动物防疫屏障,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重庆市合川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切实做好2024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通知》(合川动防办发〔2024〕9号),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我镇2024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安排如下:
一、行动目标
有效控制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及其他动物疫病,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尽免免疫密度100%,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动物疫病普查面,圈舍消毒面,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100%的行动目标。
二、行动时间
秋防时间安排:9月10日至10月20日止。9月11日-9月13日为宣传发动阶段,9月14日-15日为人员培训及动员会,9月19日-10月20日为免疫注射阶段,10月为自查总结阶段。
三、行动内容
(一)抓好强制免疫。根据《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要求,我镇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4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对规模养殖场,督促其做好常年程序化免疫,指导做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对散养户,实施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实现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尽免”。
(二)抓好消毒灭源。对全镇养殖场(户)、屠宰厂(场)、运输车辆等开展全覆盖清洗消毒工作,确保消毒面达100%。统一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督促指导养殖、流通、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的生产经营者建立消毒台账,做好清洗消毒工作,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消除潜在隐患。
(三)抓好宣传普查。通过广播、微信、发放宣传资料、召开院坝会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牛羊“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先打后补”相关政策等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不断增强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集中开展动物疫情普查,动态更新畜禽档案,准确掌握养殖情况。普查时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和上报。
(四)抓好防疫监管。严格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对养殖场(户)进行精细化监管,督促指导养殖业主严格落实免疫、消毒、检测、隔离、净化、消灭、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控措施。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对规定禁止免疫的病种(如布鲁氏菌病)实施免疫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并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推动我镇动物秋季免疫注射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领导任副组长,驻村干部、各村(居)支部书记、兽医站站长、防疫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安排、指导各村(居)开展散养户动物免疫工作。各村(居)负责防疫密度、抛弃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兽医站防疫员负责疫苗注射,规模场防疫由兽医站驻场人员负责督促指导。整个工作实行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
(二)规范免疫行为。免疫工作开展前,要对防疫人员进行免疫技术培训,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切实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严防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和人员感染。
五、经费保障
镇政府负责落实秋防工作所涉及的村防疫员、消毒人员劳务费、误餐费及防疫副反应造成动物应激抢救治疗费和死亡补偿费。
六、监督检查
秋防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村(居)防疫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组织得力、效果好的予以表彰;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不能如期完成任务导致疫病暴发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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