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0-30来源:大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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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
关于公开出租部分国有资产的通告
现将合川区大石街道1宗国有资产进行公示,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租金不递增,按年支付。以下房屋均为闲置状态。拟按以不低于下表租金金额协议或竞价招租。详情如下:
| 序号 | 资产名称 | 地址 | 面积(㎡) | 出租底价(元/㎡·月) | 月租金(元/月) | 年租金(元/年) | 
| 1 | 大石敬老院 | 大石街道观龙村1社 | 395.1 | 5 | 1975.5 | 23706 | 
| 合计 | 395.1 | 5 | 1975.5 | 23706 | 
报名方式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二、报名时间自通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5日18时截止。
三、意向承租方可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的方式办理报名手续。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须提供委托人亲自签订并能确认真实性的授权委托书或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双方身份信息、联系电话(或微信)、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四、报名参加的意向承租方,无条件接受并符合报名时招租方制定的《公开竞标招租细则》;若通告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通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五、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房地证,此次招租面积为出租方自行测量,实际出租面积以移交为准等)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书面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承租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承租方在通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承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以其他方式放弃承租行为,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
七、签订租赁合同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含物业、装修、水、电、气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八、房屋改造装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房屋装修、装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九、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
十、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遭受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一、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处违章搭建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承租期间因安全事故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十二、该项目中部分标的无房地证,承租方在租赁后不得以该事项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三、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上级部门要求、政府拆迁等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可终止合同,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四、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十五、在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标的移交给承租方;标的物其他未尽事项由租赁双方自行约定。
十六、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联系方式:023-42672326 罗老师
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大石街道办事处2单元2-1室
监督电话:023-42672323
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大石街道办事处1单元5-1室
附件:1.公开竞标招租细则
2.出租对象现状照片
附件1
公开竞标招租细则
一、竞标人资格
竞标人参加国有资产租赁竞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竞标人应为具有工商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收联合竞标);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经营要求
(一)承租人负责房屋安全防范和相关设施的维护,场内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场内所有人员及财产安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三)本房屋所处区域发生的各种矛盾由承租人自行协调解决,不得引起周边居民的纠纷和投诉。
(四)承租人装修不得损害原房屋建筑安全及防水等,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三、竞标提交资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前来报名的,出示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报名的,出示委托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同时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按手印)。
(三)自然人前来报名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接受自然人委托他人报名的方式)。
(四)现场签署竞标承诺书。
四、竞标文件
(一)竞标文件一式壹份。
(二)竞标文件内容:
1.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
2.竞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他人参与竞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字按手印)。
五、废标
竞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废标处理:
(一)不按规定格式填写的;
(二)不按照招租文件规定要求签名、盖章(按手印)的;
(三)不具备招租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对同一标的出现多个竞标报价的;
(五)报价低于起步底价的;
(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租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流标情形
竞标当日,报名无竞标人的,将流标,并按规定重新招租。
七、评标方法
(一)本次竞标采取一轮报价形式,将各竞标人报价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由最高价中标。
(二)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并列最高报价,采取现场再次报价的方式确定,价高者中标。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轮所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且报价增幅不得低于招租文件规定的再次报价增幅。低于前次最高报价及不按规定的报价增幅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每平方米月租金每次报价增幅必须为0.5元(以及其整倍数)。
(四)再次报价最多不超过3次,如第3次报价仍出现并列最高报价,将在并列最高报价中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八、签订租赁合同及合同备案
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需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收存一份。
九、其他
(一)各竞标人有如下行为之一时,将取消其参加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同时出租方有权追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进入招租现场开标室后,交头接耳、随意走动以及不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等行为,严重扰乱开标秩序的。
2.干扰招租报价工作,操纵、垄断、恶意串通报价,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经查证属实的。
4.有效报价后又声明撤销的。
5.被确定为中标人后,不按规定的时间和中标结果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逾期未在指定地方交纳所须交纳全部款项的。
6.通过公开竞标方式招租的,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在竞标有效期内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以其报价中标;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在竞标有效期内可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以其报价中标;或重新组织公开招租。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资格的,应当重新组织公开竞标招租。
7.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出租单位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有权对相关损失要求予以赔偿。若需要重新组织公开竞标招租,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再次参与该标的的重新招租。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中标人,自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合川区大石街道办事处国有资产租赁报名。
(二)竞标当日,竞标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开标会现场,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三)本次招租项目信息以在“奋进大石魅力新城”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和招租文件为准。
国有资产租赁公开竞标招租报价表
| 姓名 (单位名称) | 委托代理人 | 标的名称、地址 | 报价金额(元/月/㎡) | 
| 大写(单价) | 拾万仟佰拾元角 | ||
签字(盖章/手印):
年 月 日
填表须知:
1.请竞标人使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字迹清晰。禁止使用铅笔填写,最好使用打印件。
2.请竞标人认真填写本报价表,并用完好信封密封保存。信封有破损或提前拆启的,将视为无效竞标。
3.每个标的限填写一份报价表,同一标的不得填写多个报价或多份报价表,否者视为无效竞标。
4.请竞标人勿外泄个人报价情况。
5.请在招租公告及文件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密封信封。
6.请竞标人签名并盖章确认。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名并加盖个人指印。
合川区大石街道办事处国有资产租赁
公开竞标招租入场交易竞标承诺书
重庆市合川区大石街道办事处:
我(单位)认真研读了合川区大石街道办事处国有资产租赁公开竞标招租文件,愿意遵守文件中的所有要求参与本次竞标。为此,我(单位)承诺:
1.我方已仔细阅读并接受你单位公布的招租公告、招租文件,并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违反该规定的,我方自愿按以上规定条款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我方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如是法人单位参加竞标,与其他竞标人不存在关联公司关系;如是自然人参加竞标,没有利用与其他竞标人存在直系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而串通投标竞价。
6.我方将按招标公告的规定,于竞标成功后的规定时间内与出租单位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我方不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中标结果与出租单位签订合同的,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7.接受招租方在竞标现场实施的同步录音录像。
特此承诺
竞标人签名(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中标通知书
一、中标标的
| 标的名称及地址 | 中标价格 (元/月/㎡) | 合同期限 (年) | 履约保证金 (元) | 
二、租赁合同签订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大石街道办事处2单元2-1室(重庆市合川区大石街道长安路99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附件2
出租对象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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