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0-16来源: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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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新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申报工作已启动,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进行咨询、申报。
2026年新增人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0日。之前已经享受的对象无须重复申报。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申报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6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60周岁。
2、办理程序
(1)个人申报。坚持自愿申报原则,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填写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3)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婚育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两张、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1、申报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市户口;
(3)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包括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及以上残疾;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6年12月31日(含)前女方年满49周岁。
2、办理程序。
(1)个人申报(随时申报)。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
(2)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子女死亡户口注销页或三级以上残疾证等证明材料、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两张、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
三、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扶助
1、申报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及配偶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
(3)本人及配偶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且依法鉴定为四级残疾,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4)2026年12月31日(含)前女方年满49周岁。
2、办理程序
(1)个人申报(随时申报)。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农村独生子女四级以下残疾家庭扶助对象申报表》。
(2)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子女四级以下残疾证等证明材料、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两张、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报办理,若错过申报截止时间的要次年才能申请。请广大居民朋友互相转告!有疑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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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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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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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城街道 |
023-4284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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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城街道 |
023-4284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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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津街街道 |
023-42751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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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门街道 |
023-42590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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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街道 |
023-4267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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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井街道 |
023-42700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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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街街道 |
023-42462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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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镇 |
023-42579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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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鱼镇 |
023-81663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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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镇 |
023-42585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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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滩镇 |
023-42562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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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市镇 |
023-42564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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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家镇 |
023-42569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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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楼镇 |
023-42670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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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庙镇 |
023-42692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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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窝镇 |
023-42601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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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郎镇 |
023-42602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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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镇 |
023-42602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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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镇 |
023-42668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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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兴镇 |
023-42663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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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溪镇 |
023-42705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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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沱镇 |
023-42612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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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凤镇 |
023-42482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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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滩镇 |
023-42483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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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镇 |
023-81663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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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场镇 |
023-42416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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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沔镇 |
023-42442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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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槐镇 |
023-4245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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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汇镇 |
023-42422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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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龙镇 |
023-42452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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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023-42750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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