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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申报开始了,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尽快申报!

日期:2025-10-16来源: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度新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申报工作启动,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进行咨询、申报

2026年新增人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110日。之前已经享受的对象无须重复申报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申报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4193311日以后出生,20261231前年满60周岁。

2、办理程序

1)个人申报。坚持自愿申报原则,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

2)填写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3)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婚育情况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两张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1申报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市户口;

3)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包括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及以上残疾

4193311日以后出生,20261231女方年满49周岁。

2、办理程序。

1)个人申报(随时申报)。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

2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子女死亡户口注销页或三级以上残疾证等证明材料本人近期一寸照片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

三、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扶助

1申报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及配偶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

3本人及配偶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且依法鉴定为四级残疾,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420261231前女方年满49周岁。

2、办理程序

1)个人申报(随时申报)。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农村独生子女四级以下残疾家扶助对象申报表》。

(2)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子女四级以下残疾证等证明材料本人近期一寸照片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报办理错过申报截止时间的要次年才能申请广大居民朋友互相转告!有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

单位

咨询电话

合阳城街道

023-42842200

钓鱼城街道

023-4284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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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4275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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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42590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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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4267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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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4270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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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4246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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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8166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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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4256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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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4256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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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42569726

古楼镇

023-42670195

三庙镇

023-42692274

燕窝镇

023-4260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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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42602230

龙凤镇

023-4260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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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42705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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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4261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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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42482440

狮滩镇

023-4248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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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81663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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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42416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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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42442389

双槐镇

023-42450046

三汇镇

023-42422157

香龙镇

023-42452504

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23-42750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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