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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华秋“石”——光影写诗

日期:2021-03-23来源:大石街道

春华秋“石”——光影写诗


    以光影之名,向时代献礼,用影像记录奋进中的大石,现面向全国广大摄影爱好者征集作品。

参赛时间

起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

征集内容

本次摄影大赛征稿内容要求反映大石区域特色、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干部群众精神风貌、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乡村旅游、生态保护等。

拍摄热门地点推荐:嘉隆西海、百丈桃园、利泽老街、辖区企业园

作品要求

(一)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拍摄于大石境内,拍摄时间不限。

(二)摄影作品类,报送的摄影作品为JPG格式,每幅摄影作品像素不低于300万、大小在2M以上,不得使用图像处理软件进行除尺寸、对比、明暗和色彩校正外的任何特殊合成。黑白、彩色、单幅与组照均可参赛,组照每组照片不得超过6幅(组照按1幅计算)。

(三)短视频作品类,视频画面清晰连贯,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竖屏或者横屏),声音清楚,时长10秒至60秒。需自行制作、剪辑,不得抄袭。

(四)报送参赛作品时同时需填写作品名称、拍摄内容简介(包括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以及相关内容阐述不超过300字)、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五)作品的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作者自负。

参赛方式

参赛作品一律附登记表投稿至以下规定邮箱(一品一表,任投其一;稿件名称中标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短视频作品还需作品拍摄制作完成后,在抖音短视频APP添加话题标签#春华秋“石”— 光影写诗,上传。

联系人:朱桂斌——合川钓鱼城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联系电话:15998996509

邮箱地址:457806928@qq.com

奖项设置

(一)奖项设置

摄影类:    

                一等奖,1名 奖励现金2000元

                二等奖,2名 奖励现金1000元

                三等奖,3名 奖励现金500元

               优秀奖,50名 奖励现金100元

短视频类:

              一等奖,1名  奖励现金800元  

                二等奖,2名  奖励现金500元

                三等奖,3名  奖励现金300元

                优秀奖,若干 奖励现金100元

(二)评选办法

由主办方聘请知名摄影家和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制定评选原则和办法,公正评选。

(三)获奖公布

在《合川摄影》报、钓鱼城摄影家协会群及幸福大石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外发布获奖作品名单。

(四)获奖作品展示

除了向获奖的作品颁发奖金、证书之外,获奖作品还会在区美术馆外、东津沱滨江公园进行展示。

注意事项

(一)本次摄影作品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对于所有获奖和入选稿件,主办单位有权在展览、出版以及其它各种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二)所有参赛作品必须在2021年5月31日前提交到指定邮箱。凡不符合本次比赛要求的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主办方

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大石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

承办方

合川钓鱼城摄影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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