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774894087H/2023-000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 | [载体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大石街道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3-03-16 | [发文时间] | 2023-03-16 |
[标 题] | 大石街道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
一、 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流程图
二、办理条件
合川区户籍,或非合川区户籍但因工作需要居住在合川区且持有一年以上居住证的困难家庭或成员;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区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在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突发重病医疗、长期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等,经过各类帮扶或自救后,导致基本生活仍陷入困境的。
三、申请材料
1.家庭或个人申请书一份。
2.家庭(个人)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一份。
3.居民身份证、户籍簿(申请人属非本地户籍人员应提交当地居住证或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等(复印件一份)。
4. 具有家庭(个人)困难状况真实依据,以及遭遇困难情形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要件(原件)。
5.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四、救助标准
按申办程序,根据遭遇的不同困难情形,在政策规定范围,实施小额或大额临时救助。
五、办理时间和地点
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合川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大石街道长安路102号一单元2-2)
六、咨询电话
023-4267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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