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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774894087H/2021-00013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土地 [载体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大石街道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1-09-10 [发文时间] 2021-09-10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关于陈启超等31户农村社员建房使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关于陈启超等31户农村社员建房使用

集体土地的批复

各村(社区):

大石街道于2021614日召开党工委会对陈启超等31户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宅基地申请进行讨论原则上同意其申请建房。(讨论通过的成员有:包塘9组陈启超、盆古8组蒋晓辉、6组陈登全、玻仑8组李成绩、卧龙7组严勇刚、大觉2组尹淑贞、包塘6组高正勇、玻仑2组张德达、竹山2组何强、2组何勇士、卧龙3社彭中福、5组沈若松、14组卢凤书、组郑建国、5组王美贤、李光银、李福明、包塘1组唐勇君、9组王素、吴从万、柿子7组孟季雄、卧龙3组彭厚全、5组刘长青、大觉4组王春生、4组孙吉明、4组陈容、9组李大兵、黄坡6组易京旭、高马1组高家成、牌湾10组王友万、龙骨3社陈春玲)望各村(社)成员按要求和程序进行办理,确保用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

202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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