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774894087H/2021-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载体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大石街道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1-02-05 | [发文时间] | 2021-02-05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纪检、宣传、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统战、武装、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管理公共服务中心,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承办政协有关具体工作;负责纪检、宣传、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统战、武装、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管理公共服务中心,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承办政协有关具体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招商引资、扶贫开发、产业发展及产业扶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移民管理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等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法制、信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负责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建设、农村公路管理等工作;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政府采购、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社区)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工作;负责街道人大工委日常工作,承办人大信访、组织协调人大代表活动、联系人大代表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协调筹备等职责,督促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工作;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消防、民政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接受委托的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负责社区党建、居民自治、平安建设、社会治理、应急管理、信访稳定、法律服务、舆情险情处置、便民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情民意收集与引导、综合信息收集与管理和社区服务队伍建设、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社区品牌创建以及社区水、电、气、通信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负责文化娱乐、文化宣传、文化推广、文化遗产、文物保护、电影、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等文化、体育和旅游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负责劳动、就业、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劳资纠纷调解、社会保障、优抚救济、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老龄工作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其他涉及退役军人的相关服务等;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本级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消防、民政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完成与城市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区级部门直接管理领域联合执法相关工作任务;负责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服务企业、联系商会、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业科技推广、农机推广、农产品质量服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畜牧兽医、林业科技推广、林业生产经营、林业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河长制、防汛抗旱、扶贫开发培训、扶贫对象监测、扶贫资金和物资落实、扶贫项目实施、扶贫信息系统维护、移民后期扶持等领域的事务性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建设、自建项目(含农村建设项目、农村综合开发项目)及配套建设、建设统计年报和档案管理、住房及物业、市容市貌(含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监测防治、交通建设和道路绿化养护及交通运输等领域的事务性服务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大石街道办事处有内设机构19个:党政办、党群办、经发办、社事办、建环办、人大办、纪工委、财政办、平安建设办、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办、武装部、农业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社保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建设环保中心。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合川区优化完善镇(街道)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川委办发〔2019〕43号)要求,大石街道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把转变街道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基层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二是机构调整情况。1.设置党政内设机构12个。保留原党政办、党群办、经发办、社事办、建环办、人大办、纪工委、武装部,将原信访办及综治办整合成立平安建设办、财政所变更为财政办、安监办变更为应急管理办,新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办。2.设置事业站所中心7个。保留原农业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社保所,新成立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建设环保中心。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3.撤销移民办、市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6551.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81.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0.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173.48万元,主要是上年未支付完毕的通畅通达公路建设等项目资金结转收入增加207.19万元,本年预算收入减少33.7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6551.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0.6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5.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8.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9.9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39.21万元,农林水支出1400.4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5.5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13.3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其他支出1.1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73.4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19.0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92.5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481.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81.16万元,比2019年增加 64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5.43万元,比2019年减少19.0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9人(其中调出4人、退休5人),人员及公用经费也相应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4265.73万元,比2019年增加665.8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村(社区干部)、民政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及特困人员救济费等政策性调标;二是2020年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比2019年增加280余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等政策性补助全年安排预算1550.11万元;市政清扫保洁、市政维修维护及市政执法经费全年安排预算562.44万元;基层政权建设及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安排预算1084.26万元;农村环境整治、土地确权、文明城区创建、信访维稳、安全巡逻、防火防洪、防病防疫等重点工作全年安排预算1068.92万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15万元,比2019年减少473.34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口径调整,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全面由区财政代编,本年收入全部为上年结转收入,主要用于农村D级危房改造及尖山敬老院改造等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42.1万元,比2019年减少0.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27.1万元,比2019年减少0.9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了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万元,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行定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91.46万元,比上年减少44.6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行政及参公在职人员减少8人(其中调出4人、退休4人),公用经费预算相应减少;二是2020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0%下调至16%。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本单位下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社保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建设环保中心等7个事业站所中心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8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4.8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265.7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罗灿 联系电话:023-4267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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