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477C/2020-004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载体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大石街道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0-09-16 | [发文时间] | 2020-09-16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纪检、宣传、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统战、武装、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管理公共服务中心,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承办政协有关具体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招商引资、扶贫开发、产业发展及产业扶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移民管理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等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法制、信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负责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建设、农村公路管理等工作;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政府采购、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社区)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工作;负责街道人大工委日常工作,承办人大信访、组织协调人大代表活动、联系人大代表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协调筹备等职责,督促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工作;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消防、民政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接受委托的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负责社区党建、居民自治、平安建设、社会治理、应急管理、信访稳定、法律服务、舆情险情处置、便民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情民意收集与引导、综合信息收集与管理和社区服务队伍建设、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社区品牌创建以及社区水、电、气、通信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负责文化娱乐、文化宣传、文化推广、文化遗产、文物保护、电影、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等文化、体育和旅游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负责劳动、就业、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劳资纠纷调解、社会保障、优抚救济、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老龄工作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其他涉及退役军人的相关服务等;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本级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消防、民政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完成与城市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区级部门直接管理领域联合执法相关工作任务;负责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服务企业、联系商会、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业科技推广、农机推广、农产品质量服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畜牧兽医、林业科技推广、林业生产经营、林业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河长制、防汛抗旱、扶贫开发培训、扶贫对象监测、扶贫资金和物资落实、扶贫项目实施、扶贫信息系统维护、移民后期扶持等领域的事务性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建设、自建项目(含农村建设项目、农村综合开发项目)及配套建设、建设统计年报和档案管理、住房及物业、市容市貌(含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监测防治、交通建设和道路绿化养护及交通运输等领域的事务性服务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大石街道有内设机构19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纪工委、武装部、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全部为内设机构,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合川区优化完善镇(街道)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川委办发〔2019〕43号)要求,大石街道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把转变街道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基层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二是机构调整情况。1.设置党政内设机构12个。保留原党政办、党群办、经发办、社事办、建环办、人大办、纪工委、武装部,将原信访办及综治办整合成立平安建设办公室、财政所变更为财政办公室、安监办变更为应急管理办公室,新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2.设置事业站所中心7个。保留原农业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社保所,新成立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3.撤销移民办、市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9,624.60万元,支出总计9,624.6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9.67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级财政补助收入有所增加,如村社区干部工资及民政优抚对象补助调标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8,005.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5.49万元,下降11.26%,主要原因是税收收入减少及土地使用权出让产生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05.45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619.15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8,92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7万元,增长0.03%,主要原因是民政优抚等补助调标增加了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535.04万元,占28.39%;项目支出6,392.94万元,占71.61%。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96.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20万元,增长42.34%,主要原因是一事一议、农村公路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本年度未实施完毕,结转下年继续实施。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624.6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9.67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级财政补助收入有所增加,如村社区干部工资及民政优抚对象补助调标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69.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8.73万元,下降2.91%。主要原因是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后,税收收入有所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0.82万元,增长26.98%。主要原因是一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性经费支出预算300.6万元。二是民政优抚、城镇及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等政策性项目调标追加预算1180.22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81.9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24.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3.65万元,增长4.35%。主要原因一是民政优抚、特困人员供养等项目经费调标,二是一事一议、农村公路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0.32万元,增长28.97%。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安排相应支出,部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年中追加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2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54万元,增长81.10%,主要原因是一事一议、农村公路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本年度未实施完毕,结转下年继续实施。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3.43万元,占28.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9.33万元,增长14.37%,主要原因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增加了安全维稳、村居监督委员补助、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项目支出。
(2)教育支出0.06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贫困学生补助支出未安排年初预算。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7.49万元,占1.8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5万元,下降4.01%,主要原因是文化站免费开放项目年末还未实施完毕。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18.75万元,占29.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9.08万元,增长19.31%,主要原因是民政优抚等补助调标增加支出359.08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177.85万元,占2.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64万元,下降18.23%,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减少39.64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29.90万元,占0.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0万元,增长49.50%,主要原因是饮用水源地达标整治3万、第二次污染源普查2.5万及环境监测网格化经费4.4万元未安排年初预算。
(7)城乡社区支出456.23万元,占6.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7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中增加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
(8)农林水支出1,356.82万元,占18.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7.57万元,增长24.56%,主要原因是生猪疫情防治经费未安排年初预算及村干部工资补助调标。
(9)交通运输支出908.65万元,占12.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8.75万元,增长910.73%,主要原因是公路养护12.05万元及农村公路建设896.6万元为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未安排年初预算。
(10)住房保障支出87.22万元,占1.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0万元,下降6.44%,主要原因是本年调出5人,人员减少导致经费减少。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24万元,占0.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春冬救助3.2万元及安全监管能力达标创建工作经费5万元未安排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5.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10.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48万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本年调出5人,导致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624.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12万元,下降5.47%,主要原因是本年调出5人,导致经费减少,同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做到了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手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37.2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70.15万元。本年收入1,036.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6.77万元,下降43.77%,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导致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本年支出1,403.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1.17万元,下降18.15%,主要原因是通达通畅公路建设项目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5万元,下降10.11%,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84万元;二是公务接待费减少0.5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5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明显;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1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辖区内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4万元,下降25.60%,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27.52万元,主要用于相关镇街交流检查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了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3万元,下降1.8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下降较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430批次2,9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3.9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7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2.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劳务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17万元,增长14.63%,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及办公设备购置更新。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3.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9万元,下降28.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召开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4.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4万元,下降31.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精简培训,派出培训人员、次数均有所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3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06.3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对实行了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都能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完成绩效考核目标,效益、产出、满意度均达到了要求。
(二)绩效自评结果
尖山敬老院改扩建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6.39万元,执行数为105.24万元,完成预算的98.92%,本项目绩效自评分为99.8分,评价等级为优。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新增床位100张,增设电梯1部、食堂排危和升级改造、添置家具家电、安装呼叫系统等设施均已完成;二是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评价机制不完善,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未能明确评价主体;二是绩效管理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偏低,不能准确把握绩效评价的标准。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附件1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267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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