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2-22来源:草街街道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以“党建赋能·赶考亮卷”行动为抓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纳入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结合《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学习资料,累计开展学习10余次;各村(社区)结合每月开展的“村居民开放日”活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宣讲11余次,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2023年,辖区内开展2023年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1次,共培养24名人民调解员,开展2023年法律明白人培训1次,培养法律明白人22名,实现各村(社区)至少3名法律明白人全覆盖,进一步夯实了法治政府建设。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提升政府服务能力效果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党员干部联系走访企业制度,现场指导企业科研投入申报3次,成功申报科技型企业21家,高新技术企业3家,完成研发投入申报4263万元,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入围“2023重庆民营企业100强”,圆满完成草街商会第三届换届选举工作和五经普阶段性工作。提升服务质效,开展草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优化升级,将民政、社区事务中心、规资所、社保所、信访服务大厅、退役军人服务站等多个服务窗口前移,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切实维护政府法制统一
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度。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全面高效审查发文主体、事项、程序、依据、内容,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文件均不得报送审定。2023年,街道暂无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健全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与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事项由街道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审议,确保重大事项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到位。落实党工委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的3名工作经验丰富的律师为街道法律顾问,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诉讼、法制宣传等法律事务。各村(社区)也聘请了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的3名工作经验丰富的律师为村(社区)法律顾问,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诉讼、法制宣传等法律事务。今年以来,街道涉及3起行政应诉案件,均关于征地拆迁,为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支撑,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应诉率、法院通知出庭率等与涉及街道的相关指标均达到了100%。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上级部门的委托执法管理工作。健全并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注重说理式、“柔性”执法,坚持执法人员持证执法、严格执法程序、规范填写执法处罚书,做到依法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坚持相同违法行为处罚标准相同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2023年街道持续强化网络、建筑、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安全,执行好安全生产“15条硬举措”,建立自查自报自改除险清患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管理,推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常态长效,全年共检查企事业单位369家,发现整改隐患128处,处罚企业5家,罚款0.65万元,道路交通处罚238件,罚款2.8万元,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辖区安全稳定总体可控。
(六)健全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召开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情况专题研判会议4次,开展监督检查70余场次,各项作风监督30余场次,走访企业30余场次,个别约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1人次,形成“问题清单”5份,“便民清单”5份,廉政风险清单15份,日常监督月报表108份,发现问题线索2件,立案1件,谈话提醒机关干部3人,拟处分村两委干部1人;拍摄廉洁宣传视频1部,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1场次,受教育干部100余人。坚决杜绝6个方面突出作风问题出现,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一)持续推进红色美丽村庄建设
一是完善基层组织体系。优化组织结构,联合陶行知先生纪念馆、育才学校、合川高新区草街拓展园区及辖区企业,探索“村、馆、校、园、企”党建共建机制,打造“古圣红韵”党建品牌,建设红色阵地,广泛开展行知学堂主题党日活动。二是争资引项加力推进。组建重点项目工作专班,积极对接市区发改、住建、农业等部门,整合文物保护、乡村旅游、美丽乡村、农业产业等项目资金近3.7亿元,实施古圣村美丽乡村建设、院落环境整治、行知书香院落、古圣客栈等项目12个,推进古圣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三是项目实施打表推进。美丽乡村工程、红色村核心区污水管网项目、核心区院落整治项目进度达80%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进度45%,红色农耕体验项目、红色长廊项目启动立项工作,同步推进“绿色”生态高质量提升,完成森林抚育、松材线虫除治、疏林地培育、低效林改造等造林护林项目2000余亩。四是集体经济增收明显。成立村集体控股的重庆市古圣求真商贸有限公司,发展村级电商超市、农贸市场。同时利用现有村办公室20余间房屋,打造“零工驿站”示范点。预计2023年古圣村集体实现经营性收入50万元。五是乡风文明明显提升。坚持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三风”一体的乡村治理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治理积分制,设立爱心超市、积分银行、红黑榜,定期评选“五星党员”“星级文明户”“卫生清洁户”“和美庭院”等,形成群众自觉向榜样看齐的良好风气。
(二)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街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探索提出“1+2+3+4”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提升矛盾纠纷法治化解水平,今年以来,本级窗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15件,受理65件、口头解释30件,转办到各部门处理的信访案件20件次,办结20件,办结率为100%;受理网上信访68件,办结68件,办结率100%。受理网上信访42件,办结42件,办结率100%。每月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与转交办工作,按照“查本月督上月”的原则真正做到“事要解决”,辖区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531件,召开信访联席会议12次,未发现因处理不及时导致扬言报复社会人员。干部大下访行动接访群众累计达到300人次,受理矛盾纠纷和问题180件,涉及政策咨询、低保五保、征地拆迁、户口咨询等领域,截至目前共解决180件,办结率为100%。街道(含各村居)共召开135次“村(居)民开放日”活动,接待群众500余批次,发放宣传资料90000余份,受理群众意见、建议及诉求104件,当场答复104件,全部办结完毕。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积极履职、以上率下,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召开党工委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以学增智,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2023年在街道党工委(扩大)会以上,主要负责同志以《习近平提出“十一个坚持”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内容,组织参会人员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十一个坚持”的重要讲话,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落实工作措施。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学习大篷车进草街、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集中宣传月、6.26禁毒日、12.4宪法宣传周等大型节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0余次,其中2023年7月19日,街道联合区法院在玉龙广场开展有关青少年保护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谋篇布局,打造街道法治宣传阵地,利用十字路御龙湾小区门厅长廊打造“法治泉”、“议事厅”等普法议事场所、结合百岁溪湿地公园2000平方米的山茶苑,打造“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园。
(三)加强工作指导。严格落实述法要求,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班子述职考核内容。结合信访法治化试点工作,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立即召开专题部署会,制定《草街街道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宣讲活动的通知》,确保信访法治化宣讲有序稳步开展。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是普法形式单一、未能入脑入心。当前普法主要依靠赶集日集中宣传、法治讲座集中学习,拉横幅、贴标语、设宣传栏营造学法氛围等方式,宣传形式单一,没有真正入脑入心,普法效果不佳。二是个别群众法律知识、意识欠缺。部分群众遇事习惯找熟人、找关系、找政府,不愿意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导致出现重复访、缠访、闹访问题。三是法治队伍力量不足。基层是法治建设的薄弱一环,普法力量大多依靠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人员力量不够、专业水平不够、普法范围有限,加之街道配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发挥的法律作用未能全面铺开,普法效果收效不明显。
五、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持续推进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政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压实细化街道各个职能部门的全年普法责任,做好部门与村(社区)普法协同,全面构建以实体阵地、传统活动、网络媒体为主要阵地的全方位、全时空普法新格局。大力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完善网络服务、电话服务、窗口服务,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深化基层社会治理
着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利益诉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实施“枫桥经验”重庆实践,预防和减少重大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持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推动村(社区)依法完善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四)打造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
草街街道以红色古圣美丽村庄建设为契机,创建古圣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法治能力。
一是完善规约章程。依照法定程序制订和修改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内容合法,符合实际,切实可行。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入户率、知晓率均达到100%。
二是深化依法治理。涉村(居)执法规范、合法、有效;村“两委”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编制小微权力清单,坚持在制度轨道上管理公共事务。
三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开展经常性的以案释法进村活动,持续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电影”“法治书画”“法治楹联”等进乡村活动,突出村特色建设必要的法治墙、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等阵地,村文化活动室、法律图书室(角)配备有普法报刊和书籍,悬挂张贴有普法宣传标语或横幅,村公开栏有普法宣传学习内容,且做到季度更新。
四是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完善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社区矫正工作站等硬件建设,及时了解群众法律需求,为村级事务管理提供法律支撑,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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