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6437F/2021-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载体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草街街道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1-02-08 | [发文时间] | 2021-02-08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草街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草街街道办事处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2、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街道工业,以及与居民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指导街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街道经济。把街道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城区。
3、负责研究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综治组织及队伍建设;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排查治安重点和突出治安问题;负责组织开展基层创建活动;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督促公安机关查禁违法行为;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工作;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它事项。
负责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烟花爆竹、危化品、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负责综合安全监管;负责本辖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4、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规划统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及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案件等工作;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辖区内卫生保洁和除四害工作;指导村委会和社会区居委会依法自治;负责敬老院管理及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双拥与优抚安置工作、农村五保户、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村委会民主管理工作、社区建设、殡葬管理、区划地名、移民、老龄、残联、慈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福利企业的管理等工作,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5、按照职责范围做好规划、建设、公路、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
7、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向区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9、负责辖区内的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草街街道内设机构主要有:党政办公室、党群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并按规定设置纪工委、武装部。
(三)单位构成
街道办事机构为内设机构,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1、机构调整情况
街道内设机构发生调整,保留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调整为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调整为平安建设办公室,财政所调整为财政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调整为应急管理办公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调整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调整为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新增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区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并按规定设置纪工委、武装部。
2、财政财务调整情况
街道只涉及内设机构调整,不涉及财政财务调整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328.01万元,支出总计7,328.0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9.68万元、增长7.95%,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相应的支出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945.4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60.14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45.4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82.54万元。
3、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888.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2.43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相应的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905.68万元,占27.67%;项目支出4,982.67万元,占72.3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39.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7.25万元,增长155.01%,主要原因是对未达到支付条件的项目进行了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945.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14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89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82.54万元。
2、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88.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2.43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相应的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77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39.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7.25万元,增长155.01%,主要原因是对未达到支付条件的项目进行了结转。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7.81万元,占26.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54万元,增长6.51%,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工资调标,年终目标考核调标。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8.59万元,占3.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9万元,下降2.72%,主要原因是对相应的项目支出进行了管控,减少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72.14万元,占17.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1.55万元,下降17.67%,主要原因是对相应的项目支出进行了管控,减少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项目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2.86万元,占2.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31万元,增长20.66%,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70.58万元,占1.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2万元,下降9.51%,主要原因是对相应的项目支出进行了管控,减少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项目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1,765.92万元,占25.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5.96万元,增长45.9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7)农林水支出1,257.01万元,占18.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71万元,下降6.66%,主要原因是对相应的项目支出进行了管控,减少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项目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185.33万元,占2.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5.3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追加了农村公路建设补助预算资金。
(9)住房保障支出160.09万元,占2.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7.33万元,下降72.75%,主要原因是“特色渔村”房屋排危及风貌改造项目使用的资金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而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的住房保障项目资金。
(10)其他支出8.00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使用的是年初结转结余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5.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6.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2.00万元,增长22.38%,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人员工资调标、年终目标考核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08.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62万元,增长43.50%,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日常办公经费提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7.6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45.77万元。本年收入859.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1.38万元,增长4,577.69%,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本年支出761.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2.62万元,增长8,362.44%,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5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0万元,下降12.0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9万元,下降1.9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支出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略有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 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6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森林防火、党建工作等各类工作督查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35.8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4万元,下降8.9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略有下降。
公务接待费39.9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工作,征地拆迁工作、区人大代表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略有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1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略有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448批次3,60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110.9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0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日常办公经费提高。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4.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4.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4.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主要用于采购华川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尚未完成对2018年度项目的绩效自评。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本部门尚未完成对2018年度项目的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不涉及需要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的项目。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不涉及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24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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