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6-25来源:合川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修订)》的通知
2025年4月3日合川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合川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修订)》的通知》(合川府发〔2025〕5号),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将有关政策问答如下:
问:什么是房屋被征收人?
答:被征收人是指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问:征收房屋中公共利益的需要是指什么情形?
答: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实施房屋征收,具体为下列六种情形: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问:征收房屋中补偿方式有哪些?
答:房屋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征收人可以自行选择其中一种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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