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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5308/2026-00008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载体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发文时间] 2026-01-15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相关工作的函

重庆市合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相关工作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依据2025年2月全国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综合绩效评价实地抽查第三方评价反馈问题、2025年4月市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如下提醒

一、精准认定对象。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建〔2021〕2号)要求,落实申报前全面查、细致查,精准认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有一套及以上安全住房的农户,属于城镇户口的农户(包括就地农转城的农户),拆除重建的C级危房户,D级危房拆除重建、无房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超标的农户,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的农户等均不得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

二、严格审核把关。镇街要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好审核工作,落实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名单公示、对象审批、农户档案及系统录入等相关工作。经审批下达的名单各镇街原则上不得自行更换调整,确需调整的应重新申报,经区住房城乡建委审批后方可调整,调整户需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程序实施改造。

三、明确改造标准。农村D级危房改造不得因建房造成大额负债导致农村低收入群体返贫致贫,同时住房宅基地占地面积符合政策规定,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拆除重建和无房新建房屋参照农房建设图集施工,并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具备专业能力的乡村建设工匠施工。

严格验收时限做好危房改造过程安全质量巡查,严格执行文件竣工验收标准。按照住建部、市住房城乡建委“完工30日内分批组织竣工验收、竣工30日内拨付补助资金”的工作要求,在农房改造竣工后,按时报区住房城乡建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时整理并申报危改补助资金,确保危及时验收、资金及时拨付、对象及时入住。

、做好档案管理。坚决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一户一档”纸质档案同步完成《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一户一档”与《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保障对象类型、申请时间、改造方式、竣工时间等信息要保持一致。

、加强动态监测。要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与本级民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形成协调联动与数据共享,及时发现新增农村低收入群体,并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六类对象动态监测,录入信息准确、真实,做到“发现一户、监测一户”。

重庆市合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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