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5308/2025-000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保障性住房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5-03-14 | [发文时间] | 2025-03-14 |
[标 题] | 关于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库的通知 |
重庆市合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人员:
为加快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库,摸清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的通知》(渝建住保〔2025〕3 号),现将合川区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入条件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在合川区创业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以及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人及配偶在合川区无产权住房(不含农房)。
申请人此前已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如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等),在申请到保障性租赁住房后的次月中止。
二、申请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库程序
面向社会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自主选房、依次申请、按序配租”,符合条件的个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请。通过资格审核的新市民、青年人群体,可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选择项目房源,联系项目运营单位办理入住,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予配租。
(一)线上申请流程。申请人下载“渝快办”手机APP——打开“渝快办”手机APP,在顶部搜索栏搜索“渝悦安居”——点击“渝悦安居”应用——点击“保障一件事”——点击“保障性住房配租服务”——进行线上申请。
(二)线下申请流程。申请人可在合川区行政综合办公大楼A区338室现场进行申请,或在各项目运营单位申请。(咨询电话:42738051)
重庆市合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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