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5308/2024-0007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保障性住房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4-05-16 | [发文时间] | 2024-05-16 |
[标 题] | 保障类型调整(收入变更)办理资料需知 |
一、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公转廉对象提供低保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能看到近期领取低保金的记录),廉转公对象提供社保缴纳明细或养老待遇领取权益记录单(行政服务大厅B区三楼社保中心出具);
三、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情况查询(行政服务大厅B区一楼43号窗口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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