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2-28来源:重庆市合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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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区住房城乡建委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全面推进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切实推进工作落地见效。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合川府办发〔2025〕21号)的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阐释,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核心内容,通过委党委会、行政办公会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推动全员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在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二个坚持”核心要义的基础上,系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全委干部职工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全流程,助推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6次。宣讲普法,深入项目一线、企业、社区开展法治宣讲106场。
(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土地征收、配套费征收等政策调整),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二是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建立了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制度,对本系统的重大行政决策,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和进行社会风险评估。三是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作用。聘请了重庆正顺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参与本系统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土地房屋征收等方面的合法性审查,参与本系统的行政诉讼等。推进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聘请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60余次。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建立了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对本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在委党委会上集体讨论决定。特别是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特殊情况的处置在所有参与部门形成共同意见的基础上,均按程序上报区政府审定,并对决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和决策后评估。
(三)精准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本系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并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审查合法后,再提交给委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对本系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区司法局报备。二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每年在对本系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法律法规或上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做好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完成现行有效已入库的区政府(含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和未入库公布但经认定属于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2次。废除规范性文件1份。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双重备案工作,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将我委规范性文件纳入人大备案审查的范围,接受人大监督。
(四)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一是全面落实改革要求。将涉及物业管理、城镇排水、房地产管理等领域的255项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事项,统一划转至区城市管理局,并同步完成相关人员与编制的划转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衔接、不断不乱。二是积极推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协同。我单位共计发现、收集并向区级相关职能部门移交违法线索共计32条。其中以工地内部扬尘未抑,裸土未按要求进行覆盖为主,达20件,占移交总线索数的62.5%。
(五)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三是依托“执法+监督”系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制定完善全委行政检查事项和年度计划,逐步推行“扫码入企”检查。抽查在建工地21个,检查企业63个,发现违法线索18起,立案查处3起,要求整改15起,现已完成整改15起,整改率100%。全年立案查处案件18件,结案12件,处罚金额28.66万元。四是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行动。对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按照普通程序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集中开展了全面自查自评,并抽取案卷到区司法局进行集中评查,无错案发生。
(六)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一是实施政务公开。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栏。向社会公开区住房城乡建委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员姓名、电话、职责;公开了办事流程、办事指南、办理科室、办件事项需要准备的资料等。通过网站发布区住房城乡建委最新通知文件,最新工作动态以及牵头实施的项目推进进展情况。特别是土地房屋征收政策、标准以及各类公告、听证、决定、补偿对象和金额等均严格进行了信息公开。二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落实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区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我委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等。2025年,接收区依法治区办对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地督查。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细化工作措施,把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上新的、更高的台阶。
(七)强化诚信政府建设。区住房城乡建委坚持以政务诚信为引领,将诚信建设贯穿住房城乡建设全领域、全过程,着力打造公开透明、守信践诺、依法履职的诚信政府部门。聚焦工程建设、房地产市场、物业服务、行政审批等重点环节,健全信用信息归集与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推动信用承诺、容缺受理、联合惩戒落地见效。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政策执行与民生事项履约兑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部门诚信带动行业诚信、守护群众安居,持续优化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营商环境,为城市建设与民生保障筑牢信用根基。
二、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依法履职服务发展大局,提升法治护航质效。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城市更新、住房保障、工程建设、行业监管等重点工作。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执法规范、风险防范等突出问题。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帮代办,并联审批、“一件事一次办”等制度改革,完成审批帮代办48件、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75件、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审批4件,竣工验收阶段联合验收73件,审批效率大幅提升,建设项目实现更快开工、建成、投用。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运用“执法+监督”平台开展行政检查。推行“一次检查、全面体检”,避免重复检查。严把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行政决策合法性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关,全年审查文件与合同30余件,审查通过率100%。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夯实法治住建基础。健全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体系,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聚焦建筑施工、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组织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以案释法、岗位练兵,提升依法办案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处理信访投诉、政务热线事项,推动物业纠纷、施工扰民、房屋质量、征地拆迁等问题源头化解、实质化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认真落实述法与述职述廉同步推进要求,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引导全委干部树牢法治理念、提升法治素养。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民法典》《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企业、群众法治意识。坚持党建统领、依法履职、廉洁用权,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用法、化解靠法的浓厚氛围。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形式创新性不足,学用转化衔接不够紧密。以集中授课、文件传达为主,案例教学、现场研讨等互动式学习占比不足30%,对年轻干部的吸引力有待提升。部分干部存在“学归学、做归做”的现象,将法治思想转化为破解房地产市场调控、老旧小区改造、物业服务管理等难题的能力仍需加强。
(二)执法力量有待提升。一是应用数字执法深度不足。“执法+监督”系统仅用于案件录入和流程审批,在数据研判、风险预警等智能化应用方面尚未有突破。二是部分执法人员存在“不敢罚、不愿罚”的倾向,柔性执法尺度把握不准,轻微违法情形界定与后续整改跟踪的衔接机制有待完善。三是为推进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撤销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导致行政执法力量有所减弱。
(一)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权威读物,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入脑入心,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信仰者、传播者和实践者。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逐步建立健全与区城市综合执法机构间衔接协调机制。持续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推动住建领域执法事项在“执法+监督”平台畅通运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扎实开展行业普法宣传教育。围绕2026年度普法计划,加强《物业管理条例》《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通过多样化形式普及法律和政策解读,引导企业、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营造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人尊法、全民守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重庆市合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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