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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2-29来源:区住房城乡建委

按照《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区住房城乡建委对照《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合川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和《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进行自查。现将区住房和城乡建委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党的领导和健全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政治责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在区住房城乡建委党委的领导下,全面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方面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把关,把部门决策、政务公开、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教育等行政行为作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学习宣传,提高法治修养。区住房城乡建委全面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委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学习计划重要内容,开展全系统全覆盖培训学习。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场次;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4次;组织召开委党委会4次,专题研究部署全委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等内容。印发《区住房城乡建委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制定《区住房城乡建委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计划》。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住房城乡建委走深走实。

(三)深入贯彻落实,提高法治水平。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放在年度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和应对风险等。建立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从制度上解决行政执法观念不牢固、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持将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行政执法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执法经费、装备有保障。持续完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领导“述法”要求,充分发挥委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模范守法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法治教育培训制度,适时组织委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执法人员年度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时长均超24学时,干部队伍法律知识水平不断提高,住建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增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审批法治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持续深化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2023年度,区住房城乡建委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开展审批服务工作,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一)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办理”范围。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要求的通知》(渝建勘设(2023)40号)文件精神,我区自2023年10月1日起全面取消施工图审查备案,并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纳入申报施工许可的告知承诺范围,进一步简化了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提高了办件效率。

(二)积极推进实施“分阶段施工许可”制度。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通知》(渝建质安(2023)45号)文件精神,自2023年9月1日起,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可根据建设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推进项目更早开工建设。目前已有1个项目通过分阶段办理方式办理了土石方及基坑开挖施工许可。

(三)继续落实“小低项目”政策。2023年,全区共认定小低项目5个,累计免征配套费、人防费372万元。

(四)继续落实“工业项目审批全程代办”制度。2023年,全区共签约代办工业项目5个,政府购买代办服务费4.35万元,完成代办事项办理7项。

(五)创新制定实施了“并联审批”制度,高效率完成审批。

2023年9月,我区创新出台“工业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将工业项目全流程审批由现行4个阶段减少为3个阶段,审批时间由39个工作日压减为22个工作日,减少办件量约50%,减少办件时间40%以上。今年来全区累计办理建筑工程初设审批15.56万平方米、施工图联合审查备案154.95万平方米、施工许可136.98万平方米、竣工联合验收167.86平方米、档案专项验收162.04万平方米,办理消防设计审查135.8万平方米、消防验收168.8万平方米。

(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新办建筑资质企业19家,新增入统企业35家。鼓励支持22家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新增施工总承包一级3家、施工总承包二级12家,专业承包一级46项。

三、深化执法体制改革。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行政执法力量。将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管理、住房保障、施工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房屋征收和城市管网等执法集中到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进行执法。

(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对委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四)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统一制定的法律文书格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程序进行行政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进行处罚,行政处罚案件均提交住房城乡建委行政执法委员会研究决定,做到处罚标准和处罚尺度统一。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做到违法事实认定清楚,处罚程序合法,对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和执法结果进行公开,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五)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注重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到建筑工地、建筑企业做到文明执法,亮证执法。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法制科负责对本系统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增加法律法规外的行政权力或减少职责,是否设定增设行政许可、增加或减少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或义务等内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委党委会(行政办公会)进行讨论。

(七)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作用。充分发挥重庆正顺律师事务所、重庆嘉陵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作用,要求其参与本系统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和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推进法律顾问在法治建设中发挥的积极作用。2023年,聘请的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30余次。

(八)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对本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由班子成员在党委会上集体讨论决定,并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和决策后评估。

(九)重大执法案件由行政执法委员会讨论决定。成立了区住房城乡建委行政执法委员会,随着机构改革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及时对行政执法委员会进行调整和完善,建立了执审分离制度,明确法制科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支队具体负责执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行政处罚案件由法制科审核完成后再提请委行政执法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2023年,立案查处住建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89起,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2件,处罚款69.23万元。

(十)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023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7件。无行政复议、司法建议案件发生。

四、着力维护平安稳定,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一)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成立区住房城乡建委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形势进行研判。制定维稳工作预案和处置工作制度。定期排查本系统的矛盾纠纷。对排查的矛盾纠纷,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负责化解。每周定期开展领导接访和实行领导包案化解和带案下访等。

(二)有效化解房地产领域突出风险。一是推进风险化解。督促涉事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集团公司抽调资金、处置资产等多种方式筹集建设资金;督促企业对项目资产、债务进行梳理,划定保交楼施工范围;及时协调参加各方,督促各方妥善处置争议,尽快启动后续项目建设;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超额完成市里下达的保交楼工作目标任务。二是加强监测监管。建立了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预警预判机制,对全区在建在售楼盘每季度排查梳理一次,收集掌握项目工程进度、房屋销售、工程款支付、民工工资欠付、材料款欠付、融资抵押、涉诉涉访、交房逾期、资金断链、代收费税等情况,发现风险苗头,及时进行监管;加大项目资产资金监管,确保资产留在项目,资金用于保交楼。

(三)持续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有效化解住建行业矛盾纠纷,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根据《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各类矛盾纠纷的特点及现状,成立合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相关制度。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聘请合川南津街法律服务所的律师、区人民法院在区住房城乡建委设置纠纷易解工作站的委派法官参与人民调解。

(四)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区住房城乡建委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职能职责,落实征收工作措施和建立征收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国有土地上征收的房屋拆除现场的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近年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旧房拆除工作无一例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组建成立了安全管理科,将原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整合到建设管理事务中心。编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2023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报区政府审批。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方式和监督检查内容等。要求在建工程的参建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建立隐患防控体系,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年无一例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五、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认真开展依法治理。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监管谁普法”的原则,制定了区住房城乡建委的年度普法目标任务计划。按照年度普目标计划,开展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到在建项目等工地现场开展“送法进工地”普法宣传;参与广场法治宣传活动;在物业小区开展反诈骗、非法集资等宣传。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主要宣传《宪法》修正案、《建筑法》、《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接受农民工法律法规咨询40余次。从而,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反诈骗风险防范意识。

                重庆市合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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