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5308/2025-000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载体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5-03-05 | [发文时间] | 2025-03-05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住房保障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重庆市合川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保障性住房政策,协助主管部门完成合川区保障性住房配套政策起草并报批实施工作;
2、负责会同、配合有关部门编制保障性住房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各业主单位实施;
3、负责保障性住房政策指导、建设监管、综合协调等事务性工作;
4、负责保障性住房涉及的申请对象审核、建库、配租及发放租赁补贴、退出和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工作,接待、调查处理住房保障举报、信访等事宜;
5、负责对保障对象资格实施动态管理事务性工作;
6、负责对运营单位实施保障性住房使用及对承租对象使用保障性住房履约情况进行日常巡查的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
7、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和销售价格。负责保障性住房出售、回购、租金收取等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
8、指导各镇街开展住房保障业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合川区住房保障中心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科室设置情况:综合科、项目科、保障科。
人员编制:重庆市合川区住房保障中心事业编制16名,设置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2名,专职副书记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
实有职工人数:在编在职10人,退休职工17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6045.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45.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减少8295.3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8295.3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6045.1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9.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74.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778.4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减少8295.3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9.4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8285.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45.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5.18万元,比2024年减少829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08万元,比2024年减少9.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774.1万元,比2024年减少8285.9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减少372万元,廉租住房资金减少3288万元,租赁住房资金减少1361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减少5073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资金减少41万元,市级保障性住房资金增加1851万元。主要用于新建、改造等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4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1万元,与2024年保持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774.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董先本 联系方式:023-4275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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