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MB19381807/2022-00212 | [发文字号] | 2022年第9号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载体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应急局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2-11-21 | [发文时间] | 2022-12-06 |
[标 题] |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取消不带储存设施的成品油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取消不带储存设施的成品油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22年第9号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即日起我市对无仓储设施的成品油经营单位,不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不再受理相关单位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办证申请。涉及无仓储设施的成品油经营单位,请在2023年3月底前到发证的应急管理机关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或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21日
分享文章到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