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382MB1510424T/2026-00023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载体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医保局 | [有 效 性] | |
| [成文时间] | 2026-04-15 | [发文时间] | 2026-04-15 |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开征集医保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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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定点医疗机构可能存在的违规问题
1.通过车接车送,提供免费吃喝、免费体检,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诱导无住院需求的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
2.通过给予人头费、奖励提成等方式,拉拢介绍病人虚假住院骗保。
3.与养老、护理机构等勾结,诱导无住院需求的供养老人、失能人员虚假住院骗保。
4.聚敛参保人医保凭证,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
5.伪造篡改CT、X线、核磁共振、超声等医学影像资料和临床检验检查报告骗保。
6.通过编造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理疗记录等方式,虚构诊疗服务项目骗保。
7.通过伪造编造医嘱、处方,篡改药品进销存记录,虚假开具药品耗材等骗保。
8.将自费类项目串换为医保目录内项目收费骗保。
9.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10.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的。
11.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可能存在的问题
1.通过私自印刷定点医疗机构空白处方,私刻医疗机构公章、医师个人签章等方式伪造药品处方骗保。
2.通过互联网医院,借助人工智能自动生成虚假处方骗保。
3.敛聚参保人医保凭证,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
4.将食品等串换为药品骗保。
5.组织本单位员工空刷套刷医保卡骗保。
6.有组织前往其他单位、企业等,诱导其员工非真实购药骗保。
7.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购药后进行倒卖回流骗保。
8.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进行二次销售。
9.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购药、超量购药。
10.未严格执行实名制购药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11.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三)参保人员可能存在的问题
1.出借、冒用医保卡或电子凭证。
2.伪造、变造医疗票据或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待遇。
3.参与欺诈骗保团伙,倒卖医保报销药品获利。
4.重复享受医保待遇,或通过转卖倒卖药品、接受返现等非法获利。
5.与医药机构串通虚构消费记录套取医保基金。
6.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投诉内容应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领域相关,举报内容应尽量详细,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具体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票据、照片、录音录像等)。
(二)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线索须客观真实,严禁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捏造事实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鼓励实名举报,以便核查和反馈处理结果。
我局将依法依规对举报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举报人、举报线索予以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将向举报人发放奖励,奖励金额最低不少于20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举报方式
若发现有关机构、人员存在上述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医保部门举报。
举报投诉电话:023-42738308。
来信、来访地址:重庆市合川区江城大道236号310室
特此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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