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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MB1510424T/2026-00021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载体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医保局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6-04-07 [发文时间] 2026-04-07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度第一批媒体曝光医保违规典型案例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度第一批媒体曝光医保违规典型案例

依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守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我局通过开展飞行检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线索核查等监督检查,实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定点医药机构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条例》《协议》)进行处理现将近期查处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予以公开媒体曝光。

一、国家飞检

通过国家飞行检查,查实重庆市合川区红瑞乐邦慈民药店存在超出医保目录范围、药品法定适应症并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范围、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飞检组进行协议处理的建议,对该药店已根据《协议》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目前处理已完结。

序号

定点机构名称

违规违约事实

处置结果

1

重庆市合川区红瑞乐邦慈民药店

1.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2.超出医保目录范围、药品法定适应症并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范围。

1.协议处理:追回医保基金,并处违约金;
2.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对法定负责人记1分。

二、市级专项飞检

通过市级专项飞行检查,查实重庆合川宏仁医院、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处理,目前处理已完结。

序号

定点机构名称

违法违规事实

处置结果

1

重庆合川宏仁医院

1. 过度检查、过度诊疗;
2.降低入院指征;
3.超标准收费;

4.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含超药品法定适应症、无报告、无记录)。

1.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约谈相关负责人;(2)退回医保基金,并处罚款;
2.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对相关5人分别记4分。

2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

1.记录混乱;
2.降低入院指征;
3.过度检查、过度诊疗;
4.重复收费;
5.串换项目。

1.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约谈相关负责人;(2)退回医保基金,并处罚款;
2.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对相关5人分别记4分。

三、投诉举报核查

通过对投诉举报线索核查,查实合川区马刚中医诊所、重庆杏林康之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处理,目前处理已完结。

序号

定点机构名称

违法违规事实

处置结果

1

合川区马刚中医诊所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1.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约谈相关负责人;(2)退回医保基金,并处罚款;
2.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对相关2人分别记4分。

2

重庆杏林康之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1.串换药品;
2.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1.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约谈相关负责人;(2)退回医保基金,并处罚款;
2.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对相关2人分别记4分。

3

合川龚江游诊所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1.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约谈相关负责人;(2)退回医保基金,并处罚款;
2.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对相关人员2人分别记4分。

4

重庆潘开孝中医诊所

1.串换药品;
2.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1.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约谈相关负责人;(2)退回医保基金,并处罚款;
2.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对相关2人分别记4分,对涉事药师记12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终止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
3.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5

燕窝镇村卫生室(新庙村)

1.串换药品;
2.冒名就医;
3.虚构医疗费用。

1.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约谈相关负责人;(2)退回医保基金,并处罚款;
2.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对涉事村医记12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终止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

6

重庆合川涛媛中医诊所

1.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2.伪造医学文书;
3.串换项目;
4.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1.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约谈相关负责人;(2)退回医保基金,并处罚款;
2.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对实际负责人记10分,暂停其医保支付资格4个月对执业助理医师、法人分别记4分;
3.暂停该机构6个月医药服务;
4.向卫健公安部门移交。

合川区医保局将秉承严管严控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对欺诈骗保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合川区医保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自觉抵制身边的欺诈骗保行为,主动向医疗保障部门反映欺诈骗保的问题线索,医疗保障部门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案件线索一查到底。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市相关规定予以举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可达20万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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