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MB1510424T/2024-0006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医保局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4-12-04 | [发文时间] | 2024-12-04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2024年第七批)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机关名称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日期 | 备注 |
1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50号 | 合川何大成中医诊所串换药品案 | 合川何大成中医诊所 | 92500117MACHLC3510 | 何大成 | 串换药品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未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账目……”的规定,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9540.67元,处罚款19540.67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10.16 | 2024.12.4 | |
2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51号 | 重庆合川川北医院虚构医药服务、无资质人员出具报告、重复收费、超限制用药、未按规定保管账目资料、违反卫生管理政策案 | 重庆合川川北医院 | 91500224MA5UUBMY56 | 杨帆 | 虚构医药服务、无资质人员出具报告、重复收费、超限制用药、未按规定保管账目资料、违反卫生管理政策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第七款“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的规定,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732968.62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150409.16元,处罚款52604.75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11.26 | 2024.12.4 | |
3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52号 | 重庆市合川康宁医院伪造医学文书、重复收费、串换项目、虚假住院案 | 重庆市合川康宁医院 | 91500117345876737Y | 谢平 | 伪造医学文书、重复收费、串换项目、虚假住院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重复收费”、第四款“串换药品”、第六款“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第四十条第三款“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的规定,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665471.91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56910.16元,处罚款2245263.76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11.26 | 2024.12.4 | |
4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53号 | 重庆市合川区康骨医院伪变造资料、违反卫生管理政策、账目资料保管、数据传输、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案 | 重庆市合川区康骨医院 | 91500117691239941K | 唐怀如 | 伪变造资料、违反卫生管理政策、账目资料保管、数据传输、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第三款“重复收费”、第六款“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第三十九条第三款“未按照规定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传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关数据”、第四十条第三款“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相关规定,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850838.35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224038.18元,处罚款522950.16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11.26 | 2024.12.4 | |
5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54号 | 重庆市合川区渭沱镇卫生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限定支付范围用药案 | 重庆市合川区渭沱镇卫生院 | 12500382450577165B | 梅彬 |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限定支付范围用药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第三款“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第六款“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第七款“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的规定,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27873.54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88.11元,处罚款27961.65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11.1 | 2024.12.4 | |
6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55号 | 合川区御林阁药房串换药品案 | 合川区御林阁药房 | 92500117MAABR09L1M | 李林雕 | 串换药品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的规定,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职工医保统筹基金6315.50元,处罚款6315.50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10.28 | 2024.12.4 | |
7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56号 | 合川区郭宏中医诊所串换药品案 | 合川区郭宏中医诊所 | 92500117MA7KWRL34R | 郭宏 | 串换药品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未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账目……”的,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876.73元,处罚款1876.73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10.28 | 2024.12.4 | |
8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57号 | 重庆博雅妇科医院挂床住院、重复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案 | 重庆博雅妇科医院 | 915001176786723296 | 刘国朝 | 挂床住院、重复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挂床住院、分解住院”、第二款“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第三款“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第六款“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第七款“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十条第三款“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的规定,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97294.5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10337.10元,处罚款212262.5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11.6 | 2024.12.4 | |
9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58号 | 重庆市合川区隆兴镇卫生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无资质人员出具诊断报告案 | 重庆市合川区隆兴镇卫生院 | 1250038267868344XE | 陈昌敬 |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无资质人员出具诊断报告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挂床住院、分解住院……”、第二款“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第七款“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未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账目……”相关规定,,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785773.90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20487.60元,处罚款44941.42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11.26 | 2024.12.4 | |
10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59号 | 重庆市合川区涞滩镇卫生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串换项目、超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进销存不符、超范围执业案 | 重庆市合川区涞滩镇卫生院 | 12500382663557213H | 曹险峰 |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串换项目、超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进销存不符、超范围执业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挂床住院、分解住院……”、第二款“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第三款“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第七款“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相关规定,,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305670.65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5230.54元,处罚款94228.39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11.26 | 2024.12.4 | |
11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60号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案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 | 12500382009328360J | 邹翰林 |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第三款“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相关规定,,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4003989.40元,职工医保统筹基1482641.00元,处罚款9327271.68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11.26 | 2024.12.4 | |
12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61号 | 重庆市合川区中医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分解住院、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案 | 重庆市合川区中医院 | 125003824505766135 | 喻其敏 |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分解住院、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分解住院”、第二款“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第六款“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相关规定,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666391.10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376471.30元,处罚款1355721.12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11.26 | 2024.12.4 | |
13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62号 | 重庆市合川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串换项目案 | 重庆市合川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 125003824505766990 | 荆安庆 |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第四款“串换项目”、第六款“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相关规定,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290246.40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290197.20元,处罚款580443.60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11.26 | 2024.12.4 | |
14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63号 | 重庆合川宏仁医院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空床住院、分解住院案 | 重庆合川宏仁医院 | 915001173223561491 | 贺其根 | 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空床住院、分解住院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第二款规定“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第三款规定“超标准收费”、第六款“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相关规定,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740685.60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366550.00元,处罚款1439406.28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11.26 | 2024.12.4 | |
15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64号 | 合川合州医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串换项目案 | 合川合州医院 | 91500117765934497T | 张晓东 |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第四款规定串换项目”、第六款“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相关规定,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81654.50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286337.06元,处罚款467991.56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11.26 | 2024.12.4 | |
16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65号 | 重庆市合川区第三人民医院串换诊疗项目、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虚构医疗服务项目案 | 重庆市合川区第三人民医院 | 125003824505767441 | 李杰 | 串换诊疗项目、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虚构医疗服务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第四款“串换项目”、第六款“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第四十条第三款“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相关规定,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378079.44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25310.05元,处罚款405760.81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11.26 | 2024.12.4 | |
17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66号 | 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卫生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串换诊疗项目、虚构诊疗服务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重复收费案 | 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卫生院 | 12500382MB15155594 | 徐阳 |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串换诊疗项目、虚构诊疗服务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重复收费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挂床住院、分解住院”、第二款“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第三款“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第六款“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第七款“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十条第三款“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的规定,,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227940.66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13337.20元,处罚款242275.74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11.26 | 2024.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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