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区医疗保障局> 公示公告
[索 引 号] 11500382MB1510424T/2024-00024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卫生 [载体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医保局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4-07-09 [发文时间] 2024-07-09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2024年第三批)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机关名称 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日期 备注
1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70号 合川区陈国勇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合川区陈国勇中医诊所 92500117MA5Y35PR7Q 陈国勇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2849.03元,处1倍罚款2849.03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2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71号 合川清康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合川清康中医诊所 92500117MA5UJGC232 文学敏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6619.90元,处1倍罚款16619.90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3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72号 合川区王文利诊所串换项目案 合川区王文利诊所 92500117MA5YBTPPXG 王文利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3769.80元,处1倍罚款3769.80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4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73号 合川区黄志英中医综合诊所串换项目案 合川区黄志英中医综合诊所 92500117MA60M1JT9T 黄志英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4635.77元,处1倍罚款4635.77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5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74号 合川陈俊林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合川陈俊林中医诊所 92500117MAACDFLM17 蒋小娟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2955.72元,处1倍罚款2955.72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6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75号 合川唐世海中医诊所 合川唐世海中医诊所 92500117MA7EMHEX82 唐世海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3820.80元,处1倍罚款3820.80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7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76号 合川唐中炳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串换项目案 合川唐中炳中医诊所 92500117MABYQGHCXL 唐中炳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4691.52元,处1倍罚款4691.52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8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77号 合川区石崇富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合川区石崇富中医诊所 92500117MA7HU9XP8D 石崇富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474.20元,处1倍罚款1474.20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9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78号 合川郭建林中医综合诊所串换项目案 合川郭建林中医综合诊所 92500117MAACDQ9B5U 肖迎春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621.80元,处1倍罚款1621.80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10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79号 合川秦世祥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合川秦世祥中医诊所 92500117MA600RXP6P 秦世祥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684.62元,处1倍罚款684.62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11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80号 合川区江武学诊所串换项目案 合川区江武学诊所 92500117MA5YBTPM54 江武学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981.98元,处1倍罚款1981.98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12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81号 合川区张元均中医综合诊所串换项目案 合川区张元均中医综合诊所 92500117MAC42QFH93 张元均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8975.04元,处1倍罚款8975.04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13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82号 合川张绍峰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合川张绍峰中医诊所 92500117MAACDLMN25 张绍峰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6053.40元,处1倍罚款6053.40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14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83号 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七间社区卫生服务站串换项目案 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七间社区卫生服务站 125003824505767366 邹翰林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9524.65元,处1倍罚款9524.65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15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84号 合川肖玉麟诊所串换项目案 合川肖玉麟诊所 92500117MA5UHYHT4P 肖玉麟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35392.58元,处1倍罚款35392.58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16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85号 合川区钱塘镇唐氏诊所串换项目案 合川区钱塘镇唐氏诊所 92500117MA5ULG7B6P 唐嗣伦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3897.45元,处1倍罚款3897.45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17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86号 重庆亦辰诊所管理有限公司合川肖家镇万乐街诊所串换项目案 重庆亦辰诊所管理有限公司合川肖家镇万乐街诊所 91500117MAACAQAG6M 彭丽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4627.05元,处1倍罚款4627.05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18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87号 合川区永春堂诊所串换项目案 合川区永春堂诊所 92500117MA5Y3CC29B 左万春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9395.47元,处1倍罚款9395.47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19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88号 合川陈小平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合川陈小平中医诊所 92500117MA7G28NN1K 陈小平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3852.00元,处1倍罚款3852.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20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89号 合川陈文品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合川陈文品中医诊所 92500117MAABUCK339 陈文品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425.00元,处1倍罚款425.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21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90号 合川区潘开孝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合川区潘开孝中医诊所 92500117MA5YURGX6C 潘开孝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7284.40元,处1倍罚款7284.4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22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91号 合川贺大学诊所串换项目案 合川贺大学诊所 92500117MA5U9GK89W 贺大学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4344.95元,处1倍罚款14344.95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23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92号 合川吉兆为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合川吉兆为中医诊所 92500117MA7FN8QN4G 吉兆为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5532.85元,处1倍罚款15532.85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24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93号 合川张国放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合川张国放中医诊所 92500117MA61QAQ895 张国放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47745.00元,处1倍罚款47745.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25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94号 合川区陈其彬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合川区陈其彬中医诊所 92500117MAC6GPEM9U 陈其彬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21443.00元,处1倍罚款21443.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26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95号 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福寺村卫生室串换项目案 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福寺村卫生室 125003824505767366 向永勇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553.50元,处1倍罚款553.50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27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96号 重庆市合川区燕窝镇炉山村卫生室串换项目案 重庆市合川区燕窝镇炉山村卫生室 12500382MB15875448 叶玲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3552.60元,处1倍罚款3552.60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28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97号 重庆市合川区官渡镇福寿村卫生室串换项目案 重庆市合川区官渡镇福寿村卫生室 125003824505766728 张建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6124.20元,处1倍罚款6124.20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29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98号 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龙窝村卫生室串换项目案 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龙窝村卫生室 125003824505767366 曾继中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2596.80元,处1倍罚款2596.80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30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99号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山青村卫生室串换项目案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山青村卫生室 12500382450576752U 廖晓彬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303.00元,处1倍罚款303.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31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00号 重庆市合川区香龙镇黄桷村卫生室串换项目案 重庆市合川区香龙镇黄桷村卫生室 125003824505775955 荣述平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396.87元,处1倍罚款396.87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32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01号 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响铃村卫生室串换项目案 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响铃村卫生室 125003824505767366 黄有毅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787.41元,处1倍罚款787.41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33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02号 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玉观村卫生室串换项目案 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玉观村卫生室 125003824505767366 何代明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562.13元,处1倍罚款1562.13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34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03号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龙头村卫生室串换项目案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龙头村卫生室 12500382450576752U 李盛国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442.10元,处1倍罚款1442.10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35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04号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新场村卫生室串换项目案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新场村卫生室 12500382450576752U 黄成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3347.68元,处1倍罚款13347.68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36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05号 重庆市合川区香龙镇香炉村卫生室串换项目案 重庆市合川区香龙镇香炉村卫生室 125003824505775955 周世军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455.95元,处1倍罚款455.95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37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06号 合川区刘夑阳中医综合诊所执业医师不在岗案 合川区刘夑阳中医综合诊所 92500117MAC8B92H27 刘燮阳 执业医师不在岗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七款“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2457.03元,处1倍罚款2457.03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38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07号 合川区刘兴龙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合川区刘兴龙中医诊所 92500117MA60FQK40M 刘兴龙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795.67元,处1倍罚款795.67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6.14

39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08号 合川曹先进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合川曹先进中医诊所 92500117MA5URF8Q57 曹先进 串换项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医保统筹基金1506.07元(职工医保个账149.28元,统筹基金39.30元,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317.49元),处1倍罚款1356.79元。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分享文章到

文件下载

部门解读

一图读懂

媒体视角

政策问答

政策文件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