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MB1510424T/2024-000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医保局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4-07-09 | [发文时间] | 2024-07-09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2024年第三批)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机关名称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日期 | 备注 |
1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70号 | 合川区陈国勇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 合川区陈国勇中医诊所 | 92500117MA5Y35PR7Q | 陈国勇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2849.03元,处1倍罚款2849.03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2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71号 | 合川清康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 合川清康中医诊所 | 92500117MA5UJGC232 | 文学敏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6619.90元,处1倍罚款16619.90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3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72号 | 合川区王文利诊所串换项目案 | 合川区王文利诊所 | 92500117MA5YBTPPXG | 王文利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3769.80元,处1倍罚款3769.80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4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73号 | 合川区黄志英中医综合诊所串换项目案 | 合川区黄志英中医综合诊所 | 92500117MA60M1JT9T | 黄志英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4635.77元,处1倍罚款4635.77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5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74号 | 合川陈俊林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 合川陈俊林中医诊所 | 92500117MAACDFLM17 | 蒋小娟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2955.72元,处1倍罚款2955.72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6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75号 | 合川唐世海中医诊所 | 合川唐世海中医诊所 | 92500117MA7EMHEX82 | 唐世海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3820.80元,处1倍罚款3820.80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7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76号 | 合川唐中炳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串换项目案 | 合川唐中炳中医诊所 | 92500117MABYQGHCXL | 唐中炳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4691.52元,处1倍罚款4691.52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8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77号 | 合川区石崇富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 合川区石崇富中医诊所 | 92500117MA7HU9XP8D | 石崇富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474.20元,处1倍罚款1474.20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9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78号 | 合川郭建林中医综合诊所串换项目案 | 合川郭建林中医综合诊所 | 92500117MAACDQ9B5U | 肖迎春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621.80元,处1倍罚款1621.80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10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79号 | 合川秦世祥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 合川秦世祥中医诊所 | 92500117MA600RXP6P | 秦世祥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684.62元,处1倍罚款684.62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11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80号 | 合川区江武学诊所串换项目案 | 合川区江武学诊所 | 92500117MA5YBTPM54 | 江武学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981.98元,处1倍罚款1981.98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12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81号 | 合川区张元均中医综合诊所串换项目案 | 合川区张元均中医综合诊所 | 92500117MAC42QFH93 | 张元均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8975.04元,处1倍罚款8975.04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13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82号 | 合川张绍峰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 合川张绍峰中医诊所 | 92500117MAACDLMN25 | 张绍峰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6053.40元,处1倍罚款6053.40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14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83号 | 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七间社区卫生服务站串换项目案 | 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七间社区卫生服务站 | 125003824505767366 | 邹翰林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9524.65元,处1倍罚款9524.65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15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84号 | 合川肖玉麟诊所串换项目案 | 合川肖玉麟诊所 | 92500117MA5UHYHT4P | 肖玉麟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35392.58元,处1倍罚款35392.58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16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85号 | 合川区钱塘镇唐氏诊所串换项目案 | 合川区钱塘镇唐氏诊所 | 92500117MA5ULG7B6P | 唐嗣伦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3897.45元,处1倍罚款3897.45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17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86号 | 重庆亦辰诊所管理有限公司合川肖家镇万乐街诊所串换项目案 | 重庆亦辰诊所管理有限公司合川肖家镇万乐街诊所 | 91500117MAACAQAG6M | 彭丽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4627.05元,处1倍罚款4627.05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18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87号 | 合川区永春堂诊所串换项目案 | 合川区永春堂诊所 | 92500117MA5Y3CC29B | 左万春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9395.47元,处1倍罚款9395.47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19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88号 | 合川陈小平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 合川陈小平中医诊所 | 92500117MA7G28NN1K | 陈小平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3852.00元,处1倍罚款3852.00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20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89号 | 合川陈文品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 合川陈文品中医诊所 | 92500117MAABUCK339 | 陈文品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425.00元,处1倍罚款425.00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21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90号 | 合川区潘开孝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 合川区潘开孝中医诊所 | 92500117MA5YURGX6C | 潘开孝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7284.40元,处1倍罚款7284.4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22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91号 | 合川贺大学诊所串换项目案 | 合川贺大学诊所 | 92500117MA5U9GK89W | 贺大学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4344.95元,处1倍罚款14344.95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23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92号 | 合川吉兆为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 合川吉兆为中医诊所 | 92500117MA7FN8QN4G | 吉兆为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5532.85元,处1倍罚款15532.85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24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93号 | 合川张国放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 合川张国放中医诊所 | 92500117MA61QAQ895 | 张国放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47745.00元,处1倍罚款47745.00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25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94号 | 合川区陈其彬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 合川区陈其彬中医诊所 | 92500117MAC6GPEM9U | 陈其彬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21443.00元,处1倍罚款21443.00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26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95号 | 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福寺村卫生室串换项目案 | 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福寺村卫生室 | 125003824505767366 | 向永勇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553.50元,处1倍罚款553.50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27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96号 | 重庆市合川区燕窝镇炉山村卫生室串换项目案 | 重庆市合川区燕窝镇炉山村卫生室 | 12500382MB15875448 | 叶玲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3552.60元,处1倍罚款3552.60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28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97号 | 重庆市合川区官渡镇福寿村卫生室串换项目案 | 重庆市合川区官渡镇福寿村卫生室 | 125003824505766728 | 张建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6124.20元,处1倍罚款6124.20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29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98号 | 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龙窝村卫生室串换项目案 | 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龙窝村卫生室 | 125003824505767366 | 曾继中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2596.80元,处1倍罚款2596.80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30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099号 |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山青村卫生室串换项目案 |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山青村卫生室 | 12500382450576752U | 廖晓彬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303.00元,处1倍罚款303.00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31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00号 | 重庆市合川区香龙镇黄桷村卫生室串换项目案 | 重庆市合川区香龙镇黄桷村卫生室 | 125003824505775955 | 荣述平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396.87元,处1倍罚款396.87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32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01号 | 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响铃村卫生室串换项目案 | 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响铃村卫生室 | 125003824505767366 | 黄有毅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787.41元,处1倍罚款787.41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33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02号 | 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玉观村卫生室串换项目案 | 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玉观村卫生室 | 125003824505767366 | 何代明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562.13元,处1倍罚款1562.13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34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03号 |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龙头村卫生室串换项目案 |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龙头村卫生室 | 12500382450576752U | 李盛国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442.10元,处1倍罚款1442.10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35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04号 |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新场村卫生室串换项目案 |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新场村卫生室 | 12500382450576752U | 黄成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3347.68元,处1倍罚款13347.68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36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05号 | 重庆市合川区香龙镇香炉村卫生室串换项目案 | 重庆市合川区香龙镇香炉村卫生室 | 125003824505775955 | 周世军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455.95元,处1倍罚款455.95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37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06号 | 合川区刘夑阳中医综合诊所执业医师不在岗案 | 合川区刘夑阳中医综合诊所 | 92500117MAC8B92H27 | 刘燮阳 | 执业医师不在岗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七款“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2457.03元,处1倍罚款2457.03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
38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07号 | 合川区刘兴龙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 合川区刘兴龙中医诊所 | 92500117MA60FQK40M | 刘兴龙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居民医保统筹基金795.67元,处1倍罚款795.67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6.14 | ||
39 | 合川医保处理〔2024〕第108号 | 合川曹先进中医诊所串换项目案 | 合川曹先进中医诊所 | 92500117MA5URF8Q57 | 曹先进 | 串换项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 2.责令退回医保统筹基金1506.07元(职工医保个账149.28元,统筹基金39.30元,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317.49元),处1倍罚款1356.79元。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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